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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議員推動法案 制裁港司法系統共49人 包括林定國張舉能蕭澤頤

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被控襲警而入獄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周四(11月2日)在社交平台披露,美國5名國會議員提案啟動立法程序,要求美國行政當局檢視香港司法系統中,49名法官、檢控官及政府官員等是否應列入制裁名單,當中包括律政司長林定國、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所有常任法官、警務處長蕭澤頤、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23名現任或前任國安指定法官、15名檢控官,及曾參與暴動及示威案檢控的外聘大律師吳美華。

美媒新聞網站Politico亦報道,美國國會兩黨議員周四共同提出關於制裁香港官員的法案《The Hong Kong Sanctions Act》,受制裁名單包括林定國、高院國安法官杜麗冰、區院國安法官陳廣池、區院國安法官郭偉健、及政府外聘檢控官吳美華等。法案要求白宮在法案通過後180日內,向國會判斷遭點名的49人,是否符合《香港人權及自由法案》及《香港自治法案》等的被制裁條件。根據兩個法案,被視為破壞香港自治、負責執行《香港國安法》等,可被列入制裁名單。現時特首李家超等多名官員已遭美國制裁。根據規定,如白宮沒作為便須解釋原因。

共同提出法案的5名美國國會議員包括共和黨國會議員Young Kim、民主黨眾議員Jim McGovern、共和黨眾議員John Curtis、民主黨參議員Jeff Merkley及共和黨參議員Dan Sullivan。牽頭者Young Kim指,法案可採取強力而決斷的行動,支持熱愛自由的香港人,並且令侵犯人權的官員負上責任。

《The Hong Kong Sanctions Act》條文中列出49人:

1.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2.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

3.警務處處長蕭澤頤

4.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法庭法官杜麗冰

5.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胡雅文

6.國安法指定法官、西九龍裁判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

7.國安法指定法官、前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

8.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

9.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謝沈智慧

10.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郭偉健

11.沙田裁判法院裁判官陳惠敏

12.國安法指定法官、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法庭第一庭鄭念慈

13.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法庭法官陳仲衡

14.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

15.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嘉信

16.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

17.國安法指定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

18.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上訴法庭法官周家明

19.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法庭法官李素蘭

20.國安法指定法官、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霍兆剛

21.國安法指定法官、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法庭第一庭香淑嫻

22.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上訴法庭副庭長關淑馨

23.國安法指定法官、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

24.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

25.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上訴法庭法官彭寶琴

26.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

27.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

28.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義

29.國安法指定法官、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法庭第七庭蘇文隆

30.國安法指定法官、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司徒敬

31.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

32.前國安法指定法官、前高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楊振權

33.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

34.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35.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

36.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文

37.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劍華

38.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

39.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

40.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41.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

42.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陳穎琛

43.律政司高級檢控官莊文欣

44.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林宜養

45.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劉允祥

46.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

47.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吳加悅

48.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49.大律師、外聘檢控官吳美華

新聞來源: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