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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裁決 「種族不再是大學的收生因素」 拜登不滿:這不是一個正常法庭

美國最高法院周四(6月29日)裁定,種族不再被視為大學錄取學生與否的一個因素。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顛覆了美國數十年來的平權運動政策。美國總統拜登批評此決定,稱這「不是一個正常的法庭」,更指示教育部「分析哪些做法可以建立一個更具包容性和多元化的」學生群體。

平權運動(Affirmative Action)於20世紀60年代首次進入美國政策,被認為是增加多樣性的一項措施。美國總統拜登表示,強烈不同意最高法院周四的決定,指美國需要「一條符合法律的新前進道路」,「我們不能讓這個決定成為最終決定,美國仍然存在歧視」。

是次裁決由9名法官負責,最終以6比3決定,種族不再被視為大學錄取學生與否的一個因素,裁決或徹底改變全國大學招生政策。拜登指「這不是一個正常的法院」。9名法官在意識形態上,分為6名保守派和3名自由派。

裁決涵蓋涉及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UNC)招生的兩宗案件。法院以6比3裁定北卡羅來納大學敗訴,以6比2裁定哈佛大學敗訴。

法官們支持一個名為「學生公平招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的組織,該組織由法律活動家Edward Blum創立。該組織去年10月在法庭上辯稱,哈佛大學注重種族的招生政策,違反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該法案禁止基於種族、膚色或國籍的歧視。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寫道,「長期以來,許多大學錯誤地得出結論,認為個人身份的試金石不是克服挑戰、培養技能或吸取經驗教訓,而是他們的膚色」;其主要意見認為,北卡羅來納大學和哈佛大學的政策是「善意的」,並指不應禁止大學考慮申請人「討論種族如何影響他或她的生活」。

不過John Roberts亦寫道,「哈佛大學的招生過程,建立在一種有害的刻板印象之上,即『黑人學生通常可以帶來白人無法提供的東西』」。

美國第二位黑人法官、長期呼籲結束平權行動的保守派法官Clarence Thomas對此表示同意。他寫道,此類政策「明顯違憲」,「大學自詡為正義,但它們沒有獲得基於種族歧視的許可」。

持反對意見的自由派大法官中包括Ketanji Brown Jackson,她是首位被任命為最高法院法官的黑人女性。她指這決定「對我們所有人來說確實是一場悲劇」,「今天,大多數人都抱著吃蛋糕的心態,通過法律宣布『所有人都是色盲』」。

John Roberts辯稱,持反對意見的法官忽略了他們不喜歡的法律部分,「最令人不安的是,持不同政見者,必須通過這些疏忽來捍衛:司法機構根據膚色來挑選贏家和輸家」。

新聞來源:The New York Times、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