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發生一宗離奇賣樓,一對男女去年1月聘請地產代理將物業出售。當新業主接手物業後數月﹐原屋主從國外回家﹐始發現物業是在未經真正業主的同意下被出售。多倫多警方金融罪案調查組追尋涉案的一對男女﹐指他們使用假身分證明文件冒充業主。警方未有提供更多案情惹來網民猜測騙徒如何瞞騙地產經紀、律師及銀行等。
多倫多警方公布兩名疑犯照片並呼籲市民協助追尋,二人涉用假身分證明文件冒充業主,由於物業出售時正值樓市最高峰,而利率仍在低位,對於新買家固然是損失慘重,而多倫多地區房地產委員會主席巴倫也指出,雖然房地產代理在接待客戶時有義務履行盡職調查,但地產代理本身亦可能成為今次欺詐的受害者。
有資深律師表示﹐騙徒可將受害人物業出售﹐有兩個可能性。一是該物業本身是空置﹐另一是該物業被出租出去﹐而疑犯則是租客。由於屋契是公開資訊﹐騙徒有機可乘偽造文件﹐再找地產代理將物業掛牌出售。準買家上門睇樓﹐未必搞得清業主真偽。業主可購買業權保險保障自身利益外﹐亦應盡量避免將物業空置。另外有業主將物業放租時﹐亦要留意租客背景﹐做好背景審查﹐不要把可暴露自己個人資料的信件寄到出租單位﹐減低被人假冒身分的風險。
他又表示﹐律師樓處理房屋買賣時﹐支票必須寫上物業業主的姓名,質疑騙徒如何將支票存入自己戶口。報導一出坊間提出多個疑問,例如現時業主誰屬?保險會否賠償?甚至有人質疑新買家是否同伴,在受害後可向保險索償。
新聞來源: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