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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累加航航班連續事故延誤 加港人花74小時始抵港 錯過友人婚宴 索償被拒

一名居於卑詩省列治文市的港人,原定10月4日早上乘加航(Air Canada)航班回港、出席朋友婚禮,豈料航班因為故障而一再出現嚴重延誤,結果足足花近74小時才能回港,結果錯過了出席友人婚宴之餘,行程亦被迫縮減。事後她嘗試要求加航為延誤賠償,惟航空公司回應稱,「該航班延誤是由不可預計的維修情況導致,該狀況並不包含在例行檢查﹑或在例行檢查時所發現的問題」,因此不會向乘客賠償。

據加拿大《明報》周四(10月19日)報導,黃小姐原定乘搭加航AC7航班、於10月4日早上11時35分出發,從溫哥華國際機場前往香港出席友人婚禮。

她當日約早上10時50分上機,飛機其後出現廚房漏水及食物過期問題,機組人員花了共4小時來修理和重新預備食物;由於長時間延誤,加航需換另一批機組人員來接手航程工作,所有乘客因而被告知需下機等候,並獲發餐券到候機室餐廳用膳。

等待期間,加航不斷更新登機時間,由同日下午6時改到7時,惟到6時45分,加航表示航班取消,所有旅客需拿回自己行李,並重新過關、到加航櫃位領取作為補償的酒店及交通券。

黃小姐慶幸居於列治文、距離溫哥華國際機場只是10多分鐘車程,因此不用輪候酒店券,可先回家休息;同日晚上收到加航電郵通知,她被重新安排在兩天後(10月6日)早上9時的航班返港。

她預計10月6日航班如順利出發,仍能趕及出席友人婚宴,故接受安排,但其後的發展猶如首日航班延誤的「翻版」;原定早上9時出發的航班,被機組人員發現因壓力系統故障需維修,結果滯留閘口2個半小時。

乘客又再次要落機等候,更新登機時間為晚上7時15分;黃小姐指加航後來又表示,飛機未能完成維修,需安排另一飛機接載乘客,行程因此大失預算。黃小姐需重新預訂在港的酒店和其他活動門票費用,額外多花數千加元。

航班終於於10月6日晚上約10時起飛,連同延誤和回港的飛行時間,黃小姐這趟行程共花近74小時,亦錯過了出席友人婚宴的時間,失去行程本身意義。她原定留港10日,延誤導致留港時間少了3天,加上到埗港時遇上颱風「小犬」,讓她真正在港活動的時間只剩5天。

黃小姐嘗試要求加航賠償,惟航空公司指該航班的延誤是由不可預計的維修情況導致,該狀況並不包含在例行檢查﹑或在例行檢查時所發現的問題,故不會向乘客賠償。她認為加航做法不公,正研究向加拿大運輸局(The 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 CTA)投訴,希望爭取合理賠償。

據CTA資料,如航班取消或延誤屬航空公司可控制範圍,航空公司有責任按延誤時間長短來補償旅客;如乘客到達目的地時,比原定時間延誤3至6小時,航空公司需賠償旅客400加元;6至9小時賠償700加元;9小時或以上賠償1,000加元。惟CTA亦指出,如航班取消或延誤在可控範圍外,則沒責任向受影響旅客賠償。

新聞來源:加拿大《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