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在周五1月20日請辭前,拍板允許跨國同性伴侶可在台灣登記結婚,除中國外,其他國家及港澳人士均可在台灣登記結婚。
早在2019年台灣立法院已通過同婚法案,屬亞洲國家首例,但未允許跨國同婚。4年後,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辭職前拍板,容許其他國家人士在台灣登記結婚,但不包括中國,港澳人士則仍可到台灣登記結婚。
民進黨立委范雲在個人社交媒體上表示,感謝蘇貞昌及政委羅秉成,好多同志伴侶引頸期盼的跨國同婚,終於在台灣得以實現。他說:「未來,不管臺灣人的外籍伴侶來自哪一個國家,即使那個國家不承認同志婚姻,這對同志伴侶都可以在臺灣合法結婚,合法成家。」
大愛同盟黃耀明發文關注
身為「大愛同盟」成員的黃耀明在個人專頁上發文表示,這是「經歷相關團體四年來的奔走,協助5對有利於跨國同婚的勝訴判決,今天內政部正式發函給各縣市政府,改變過去的規定,認為 同性婚姻已經是台灣公共秩序的一部分,為了避免個案認定不一,未來除了兩岸同性伴侶,其餘跨國伴侶皆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規定,可以結婚登記!」
黃耀明還表示,接下來要一起陪伴「兩岸的伴侶」,直至可以順利結婚的一天。因為按現時規定,跨國同婚仍然不包括中國; 他並在文中寫道會持續關注「同性配偶共同收養」及「人工生殖」的修法。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