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香港 聯邦政府終推出註冊制度打擊...

聯邦政府終推出註冊制度打擊外國干預 並引入相關罪行及擴大安全情報局權限

-聯邦政府於國會提出《打擊外國干預條例》草案,將設立外國代理人註冊機制

-同時亦會引入多條相關罪行,如有人以「秘密性或欺騙性」的行為,影響政治過程將會犯法

-另外,政府亦建設擴大安全情報局權限,向聯邦政府以外人士發放更多資訊抵禦外國干預

聯邦自由黨政府在拖延多月後,周一終於公布《打擊外國干預條例》草案,正式落實監管外國代理人的註冊制度,將強制要求所有在加拿大為外國進行政治「影響活動」的人,向一新成立的委員會註冊,違者可被判囚或面對鉅額罰款。此外,政府亦會容許安全情報局向聯邦政府以外的人提供敏感但有助加強對抗外國干預的資訊。外國干預調查委員會上周五發表的首階段報告指,中國為干預本國最持續及複雜的威脅。

來自香港的前保守黨國會議員趙錦榮,於2021年4月首次在國會提出成立外國代理人註冊制度私人草案,其後有關建議一直反覆在加拿大被討論。聯邦政府去年曾進行諮詢,及曾指會就此立法,但一直未正式提出草案。在外國干預調查委員會上周提交首階段報告後,聯邦公共安全、民主制度及政府關係部長Dominic LeBlanc 周一(5月6日)終於公布,將設立相關機制。

他在國會提交名為《打擊外國干預條例》的C-70草案,列明如有人在加拿大為外國政府、外國經濟機關或其他外國機關,在加國國內進行需要註冊的活動,包括聯絡民選公職人員、向公眾發放資訊、發放有金錢或價值的物品等,都要先向監管的委員會登記。該委員會將擁有等同最高法院的調查權力。草案列明即使是為加國的盟友服務,亦不會獲豁免註冊,但外交官不在此限。

而草案亦會引入與外國干預相關的罪行,包括列明任何人士如在外國指示下,以「秘密性或欺騙性」的行為,影響政府或包括政黨提名在內的政治過程,甚至教育機構的管治都會觸犯法例,最高可判囚終身監禁。此外,如有人在加拿大按外國指示威脅會傷害加拿大公民在外國的親屬,亦會犯法。除了監禁以外,違法者亦可被處最多20萬元,在部份情況下或高至500萬元的罰款。

另外,草案亦建議擴大安全情報局的權力,在該局認為有助抵禦外國干預的情況下,可向聯邦政府以外的被干預目標,包括省及市府、學術界等,發放更多資訊。

「獲得足夠資訊及有堅韌性的民眾,是我們最好的防禦。」LeBlanc表示。

由魁省法官Hogue領導的外國干預調查委員會,上周五發表在首階段聆訊後作出的報告指,中國為干預本國最持續及複雜的威脅,而過去幾場選舉的干預雖不影響結果,但削弱了選民,特別是來自離散社群的選民,對民主體制的信心及影響他們行使民主權利。

現為渥太華大學教授的前情報局高級經理Dan Stanton指,通過授權讓情報局發放更多資訊,是一重要的舉措,可協助該局更易進行調查及增加他們的透明度。

而卡爾頓大學助理教授Stephanie Carvin指,此草案是加國40多年來在國家安全方面最重大的更新,但她指如新設立的委員會沒有足夠資源,只會是一隻「紙老虎」。

支持我們:httpspoints-media.comsupports
支持我們:httpspoints-media.comsup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