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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延期留港訛稱與老公同住 47歲陸婦被揭夫早已逝 虛假陳述判囚4個月 1個月間第2宗

一名中國女子被控一項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的罪名,周二(7月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47歲被告早前以旅客身份抵港,期間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被告在申請中訛稱自入境香港後一直與丈夫同住,並需要繼續留港照顧丈夫。入境處及後發現被告丈夫早於被告抵港前已離世,遂向被告展開調查。

經調查後,被告因涉嫌就其申請延期逗留時的原因,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而被落案起訴。被告周二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4個月。

這是近一個月期間,第二宗類似事件。

上月中,一名48歲中國女子被控兩項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該婦人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期間以需要留港探望丈夫為理由,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入境處及後發現被告丈夫早於被告抵港前已在港離世,遂向被告展開調查。經調查後,該名48歲中國女子因涉嫌就其申請延期逗留時的原因,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訴。被告於6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4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新聞來源: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