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外國駐港外交官員向傳媒透露,收到外交部駐港公署官員的來涵,所有外國駐港領事在10 月18 日或以前,需將領事館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工作職位,地址,旅遊證件以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交給位於金鐘的政府總部禮賓處,此安排適用於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任何持有香港簽證的員工。而任何新入職的員工也需要在15 個工作天內補交資料,並指出有關要求符合《維也納宣言》中,有關領事關係的要求以及一般國際慣例。
多名匿名外交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如何回應信中的要求,並表示類似情況以住只會在內地出現,並現今中國政府把香港和內地的外交處理方式變為一樣。而另一名匿名的外交官則表示需要時間研究,如何在保障員工私隱前提下配合有關要求,並提及信中的內容表示交出的員工資料,將有機會被轉發至其他政府機構,來履行特區政府在管理外地人員在港工作的職責。
去年10 月,特區政府也曾經要求領事交出領事館所有地方,包括員工和領事長宿舍的平面圖設計,並要求有關方面提供更多細節,例如物業的擁有權等。
資料來源:南華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