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香港主權移交 28 周年,亦是《國安法》實施 5 周年,傳統「七·一」遊行亦已絕跡五年。沒有遊行,港人失去了向政府表達訴求的機會,只剩下「熱烈慶祝」。
多個海外人權組織則繼續關注自《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民主及法治情況。
其中國際特赦組織發表研究,指超過八成以《國安法》被定罪的人士屬錯誤定罪及不公正拘捕,批評此法嚴重侵害香港原有的法律保障制度。
香港勞權監察亦繼續為勞工階層發聲,總幹事蒙兆達指,獨立工會面對政治清洗、惡法打擊及行政滋擾的多重壓迫,正陷入一個充滿敵視和排斥的社會環境。
中國勞工通訊與社民連於 6 月先後解散,香港民主委員會回應指,事件引證「港人一向引以為傲的社會公義傳統及對弱勢群體的團結精神,造成了沉重打擊。」
香港監察發稿批評,中、港政府對香港自由的打壓遠未完結,呼籲國際社會繼續站在香港人一方,承諾採取有意義的具體行動。
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亦指目前香港幾乎所有獨立媒體已消失,750萬市民身處日益加劇的資訊荒,將對香港及全球造成災難性影響,政策制定者、企業及市民將被迫在缺乏可靠資訊的情況下作出決策。
國際特赦組織:八成國安法定罪者屬合法言論自由
國際特赦組織日前發表了一份《國家可囚禁人 卻無法囚禁他們的思想》的研究報告,分析自《國安法》實施以來,255名被港府針對人士,發現逾八成被定罪的人士屬錯誤定罪,涉不公平拘捕及起訴。
正式被起訴的案件中,被捕人在審訊前已被羈押近11個月,九成被告更遭法院拒絕保釋。
78宗已結案的案件中,至少66宗無任何暴力或煽動行為的證據,根據國際標準,屬不應被定罪的合法言論自由。
報告綜合《國安法》的三大問題,包括對合法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的刑事化處理;極低的保釋批准率;及被告在審訊前遭長期羈押。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批評,《國安法》嚴重侵害香港原有的法律保障制度,港人已難以無懼被捕地自由表達意見。
她警告港府必須停止以國家安全作藉口,懲罰合法言論及異見人士。
香港勞權監察:工會以國安為由被打壓
香港勞權監察則批評,港府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 ,新修訂《職工會條例》,賦予登記局長無限權力,拒絕職工會新登記,且不設上訴機制,成為打壓異見的武器。
條例指,曾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終身被剝奪組織工會資格;工會接受任何境外資助,必須預先經登記局局長審批,否則即屬違法。
組織形容,新修訂令獨立工會在資源與制度兩方面被徹底封殺。
總幹事蒙兆達指,「獨立工會面對政治清洗、惡法打擊及行政滋擾的多重壓迫,正陷入一個充滿敵視和排斥的社會環境。可以說,在這五年來,《基本法》中賦予香港工人組織工會的權利,已被打擊得體無完膚。」
326人因涉嫌違反《國安法》和去年通過的「23條」(正式名稱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而被捕;至今已有187人和5間公司被起訴,當中164人和1間公司被定罪或等候判刑。
香港監察形容,香港的自治、法治、《基本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以及香港在《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義務,均受到災難般的打擊。
組織指,《國安法》不單是為打壓2019年抗爭運動,更是為長遠徹底改變香港,包括重塑香港經濟,呼籲國際社會繼續站在香港人一方,承諾採取有意義的具體行動。
人權觀察:中國於香港建立高度壓制國家安全體制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批評中國和港府建立高度壓制性的國家安全體制,只有「愛國者」才能在社會上充任重要職位。
人權觀察中國部副主任王松蓮指,《國安法》實施短短五年,中國政府徹底扼殺了香港的政治和公民活力,代之以統一的強制愛國主義。
「如此的高壓統治恐將對香港造成深遠影響,即便許多香港人仍試圖以各種細微形式反抗暴政。」
香港法治行動中心:23條違憲越權
香港法治行動中心則發表《違憲責任投訴書》,並已提交至行政長官、保安局、警務處、終審法院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
投訴書指,「人大5.28決定」僅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國安法》,港府無權實施「23條」,批評此舉違背《基本法》第23條界線、一國兩制的制度設計及人權保障。
中心直斥港府假借人大釋法擴權,讓北京操控化身本地立法、推行法治「大陸化」。
中心要求港府即時廢除「23條」,確認違憲及越權;為在「6.12」中權利受損者提供法律援助、及呼籲國際社會正視特區「一國兩制」下憲制自主的急劇瓦解。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