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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屍案│前董事誤殺罪成判囚9年半 已還柙9年 需服刑多31天

陳文深在秦嘉儀「無屍案」中脫謀殺罪,但誤殺罪成,囚9年半。

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陳文深為從中國四川來港的情婦秦嘉儀買樓,惟11年前將其殺害及棄屍,屍體至今未尋回。陳文深其後兩度被裁定謀殺罪成,均上訴得直;案件近日第三度審訊,陪審團一致裁定他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法官黃崇厚周二(2月28日)在高院判陳文深入獄9年半,由於其已還柙9年,經懲教署職員計算後,他尚需服刑31天。

現年49歲的被告陳文深,否認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淘大花園單位內謀殺女子秦嘉儀(遇害時33歲),案件由5女4男陪審團審理。

陳文深出庭自辯時承認為了令爭吵中的情婦「收聲」,不能自控地出手按其口鼻,再用力按其喉嚨位置;他稱沒意圖殺人,而是被激怒才誤殺情婦。

5女4男陪審團周一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一致裁定陳文深謀殺罪不成立,另一致裁定他是因被激怒而誤殺死者秦嘉儀。

法官黃崇厚周二在高院判刑時指,被告在事件時處理得更好,便不會弄至今如斯境地。判入獄9年半。

辯方提出被告陳文深已在獄中9年,指根據判刑,被告應可即時獲釋;法官黃崇厚則指應由懲教署計算獲釋日期,經懲教署職員計算後,陳文深尚需服刑31天。辯方大律師其後在庭外透露,陳文深對判決感高興,稱可重過新生。

控方早前在開案陳辭中指,秦嘉儀為四川人,2006年結婚和來港居住,翌年離婚續留港,同年在夜總會任職公關時認識被告陳文深,2009年購買淘大花園涉案單位予秦嘉儀。2011年3月,陳文深妻子發現兩人關係,同年10月6日,陳文深到訪涉案淘大花園單位並殺死秦嘉儀,他曾購買真空儲物袋及保鮮紙等處理屍體。翌日,陳文深用手推車將載著屍體的尼龍袋搬離,再駕車到將軍澳棄屍,屍體一直未尋回。

案件經歷3次審訊,2015年首次審訊時,陳文深否認殺人,被裁定謀殺罪成,成香港首宗「無屍、無法證、無招認」而入罪的謀殺案。陳文深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在2017年審訊中改口承認錯手殺人,但仍被裁定謀殺罪成。陳文深其後再次上訴得直,到今年第三次審訊,終被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

新聞來源: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