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國安處早前派臥底加入尖沙咀一間武館,今年初拘捕男教練及女助理,指兩人涉籌募經費,並在facebook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並管有開山刀等,分別被控《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及「無牌管有槍械」等罪。
區域法院周二(12月6日)提訊,辯方指兩名被告擬認部份控罪。



被告為60歲的黃德強及62歲的張文芝,於今年3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至今一直還押。黃原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9月時被改控在2020年7月1日至今年3月20日期間,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法官拒拆案件 明年2月答辯
代表張文芝的大律師指女被告不涉《國安法》罪行,提出分拆案件。控方反對,指兩人所涉控罪源於同一事件。法官王詩麗拒絕分拆案件,兩人將於2023年2月3日答辯,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期間繼續還押。
兩人另被控各一項「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指他們今年3月20日,分別在沙田金獅花園金寧閣或馬鞍山新港城N座一單位,管有無牌槍械或攻擊性武器。男被告被指管有3把開山刀、3把劍、1把斧頭、21支箭、40支短箭及2支弩;女被告被指管有1把斧頭、3把刀、41支箭、80支短箭、多個箭頭及5支弩。
男被告擬承認「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無牌管有槍械罪」,女被告擬認「無牌管有槍械罪」。「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存檔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