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年起,香港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和轉校教師),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教育局周二(9月6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函,公布2023/24學年《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安排,本學年將舉辦共5輪測試,分別供學位程度和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
教育局公布,第一輪測試將於10月28日舉行,對象為未持有學士學位而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可由9月8日上午9時至9月21日下午5時,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www.edb.gov.hk/tc/blnst)報名。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非學位程度測試的及格成績只適用於申請非學位教席。
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或招聘部門/職系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第2至5輪測試將分別於2023年12月、2024年4月、6月和7月舉行,有關安排稍後公布。
事實上,教育局於2022/23學年已為教師舉辦《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分別於2022年12月3日、2023年1月7日、2月11日、4月16日、6月18日及7月15日舉行。於2022/23學年舉辦的測試成績通知書,已透過郵遞方式發放予考生。
另外,教局同日向全港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發出通函,公布在2023/24學年為日校學生提供學生津貼的安排。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政府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每學年提供2,500元的學生津貼,該津貼由2020/21學年起恆常化,以減輕家長在教育開支的負擔」。
這項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所有於申請日在香港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包括公營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和私立學校)及幼稚園(不論是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就讀的學生皆可獲得有關津貼,但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和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俗稱「行街紙」)的學生則不屬資助範圍。
新聞來源: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