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仲記得嘅話,以前有個美國嘅真人騷叫做《飛黃騰達》(the apprentice),由當時仍未係美國總統嘅「財大氣粗」富商Donald Trump主持。當中最經典嘅對白就當然係「you’re fired!」,喺現實嘅澳洲社會,炒人,係咪真係咁容易呢?
澳洲係一個我哋叫做「保護勞工社會」就係人都知,即係工人階級所享有嘅保障比僱主大。例如根據法例,如果員工係仍然未過試用期嘅,其實終止僱傭合約係唔需要提供任何理由。咁當然,好多僱主為咗保住自己嘅名聲,都會願意鬆手啲,賠返一個禮拜人工,然後送佢走。萬一佢過咗試用期,要請佢走就會好閉翳。除非大是大非涉及刑事(例如犯法、嚴重失德),若然要同佢say拜拜,過程都會幾漫長。
繼續傾落去之前,我哋首先要了解兩個概念:一個叫做解僱(Fired),另外一個叫做裁員(redundancy)。呢兩樣嘢嘅處理手法係完全不一樣嘅,處理不當嘅話就會負上法律風險。
先講解僱:若然你過咗六個月試用期後,僱主係唔能夠隨便解僱你。一般來講需要先經過一輪嘅performance management,簡單來講就係俾機會你展示俾僱主睇你係能夠達到佢嘅要求。一般來講會俾兩至四個禮拜,然後做一次檢討,若然仍未達標,基礎上會再俾多兩至四個禮拜嘅機會。當然每次也會有文件及會議紀錄佐證。假設到最後你都仍然搞唔掂嘅話,公司就唯有出解僱信,按勞工法例給予代通知金,終結僱傭關係。
跟住到裁員:裁員需要嘅時間更加漫長,因為公司需要先進行改組,並且向受影響僱員先宣布將會有職位需要刪減,並且提出足夠理據支持該改造方案。受影響嘅部門,第一輪會係自願離職方案,若然已經夠數嘅話,公司係冇需要進行第二輪嘅裁員;若然需要進行下一輪嘅話,要先對受影響員工進行審核,以公平公正嘅方式選取被裁嘅員工,並且與他們舉行個人會議,解釋選擇他們的原因,並且嘗試提供其他方案(例如將佢調到其他部門),及告訴他們賠償方案;另外公司亦需要表示並非蓄意將該名員工裁走。一般同事會給予數天時間考慮或向公司提供意見又或者決定,公司亦會喺信上邊所寫嘅日子作出最後嘅裁決。大家見到呢個都係一個頗為長嘅過程,所以好多時候只會係喺一啲有好多部門嘅大公司先至會採用這個方法。如果係細公司(得幾兜友)嘅話,好多時候都直接同佢講冇辦法可以繼續聘請,因為已經營運不到下去。請留意,根據法例,若然係裁員嘅話,喺未來六個月公司係唔可以增聘同樣位置嘅員工,否則便屬違法。
有關裁員嘅相關法例,可以到以下網址參考:
https://www.fairwork.gov.au/ending-employment/redundancy
關於作者:作者為一企業人事部職員,同時為合資格Life Coach,國際九型人格師、MBTI及DISC Advance持牌培訓師。最鍾意玩玩具同寫下嘢。現我城隕落,無比哀嘆,盼一盡綿力,將文化保存,以文會友,抒發一下。這篇文章,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