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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世界】通用保護條例 - Sydney HR 的日與夜

 

通用保護條例(general protection)係另外一條都幾經常僱員去喺訴訟時候所使用嘅通例。呢條條例最主要係針對僱主,若果係於僱員有任何對公司嘅投訴正在進行調查嘅時候,被懷疑因為呢個原因被解僱,咁僱員就可以運用通用保護條例去告僱主,最高嘅賠償金額係達到差不多一年嘅薪酬。

通用保護條例係防止在工作場所採取或與工作場所有關的非法行為的保護措施分散在整個立法中。2009 年 Fairwork 將這些規定集中在一個單獨的部分。

主要保護分為:

  1. 與工作場所權利相關的保護(可廣泛描述為就業權利以及行使和執行這些權利的自由)
  2. 從事工業活動(包括成為或不成為工業協會的成員或官員以及參與合法活動(包括工業協會的活動)的自由)
  3. 其他保護措施,包括免受歧視,以及
  4. 虛假的安排。

任何人,包括雇主、負責人、僱員和行業協會,禁止對某些因為其擁有或行使工作場所權利,或從事工業活動其他人採取不利行動,不利行為包括解僱僱員,但也包括一系列其他行為,例如損害僱員或獨立承包商以及有組織地針對他人的工業行動。另外還禁止與工作場所權利和行業活動有關的脅迫,和虛假陳述。

聽落有啲難明。咁講吧,假設你係參與了工業行動、又或者係成為工會嘅會員,甚至係內閣成員,而你有理由相信係因為上述原因導致你嘅日常工作係被僱主為難,甚至解僱,這樣,通用保護條例便適用。又或者,如果有同公司相關的訴訟在身,而遭到解雇,這條例也適用。

通用保護條例也包括:

  1. 保護工作場所權利
  2. 保護結社自由
  3. 提供免受工作場所歧視的保護,以及
  4. 為受到歧視、受害或遭受其他不公平待遇的人提供有效救濟。

咁呢條嘅通例同不公平解僱有咩分別呢?其實係非常大同小異嘅,如果你要講分別嘅話,不公平解僱條例係針對僱員被無理解僱,並非喺崗位上邊受到不公平對待,而通用保護條例,涵蓋嘅範圍比起剛才的不公平解僱更廣泛。

請注意,一但罪成,通用保護條例的個人最高刑罰為$16500,公司為$85200。

你可以到以下網址參考有關條例:

https://www.fairwork.gov.au/tools-and-resources/fact-sheets/rights-and-obligations/protections-at-work

作者:Sydney HR 的日與夜

關於作者:作者為一企業人事部職員,同時為合資格Life Coach,國際九型人格師、MBTI及DISC Advance持牌培訓師。最鍾意玩玩具同寫下嘢。現我城隕落,無比哀嘆,盼一盡綿力,將文化保存,以文會友,抒發一下。這篇文章,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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