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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全球各地反對23條 澳洲更新訪港旅遊警示:或會無意間犯法被拘禁

  • 澳洲更新訪港旅遊警示:或無意間犯法被拘禁
  • 台灣國安局局長呼籲國民訪港注意風險
  • CECC:現時訪港旅遊警示不足以保護美國人
《基本法》23條在政權高壓管治下極速通過,對內一片「唱好」,但全球各地反對聲音不斷。澳洲政府周五(3月22日)更新訪港旅遊警示,雖然維持第四級中第二級的「保持高度警戒」,但內容更新了23條立法相關資訊。

最新訪港旅遊警示中指,香港最新的維護國安法律將於周六(3月23日)生效,將有嚴格而且被籠統解釋的國安法律(strict laws on national security that can be interpreted broadly),訪港旅客可能會無意中觸犯法律,並在沒有受到落案的情況下被拘留,並被拒絕會見律師。

警示內容特別提及,法例中可在未被起訴下羈押最多16日及不獲見律師最多48小時。原先提示描述國安法可空泛地詮釋,並可涵蓋香港以外的活動,包括社交媒體貼文,新版本加入並列《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國安法均面對類似風險。

台灣雖然未有更新訪港旅遊警示,但台灣國安局長蔡明彥於周四(3月21日)提醒民眾,假如要入境香港,一定要特別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留意過去有無批評中國政經情勢,手機是否留有批評中國的訊息。蔡明彥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刑責非常重,叛國、叛亂罪都可被判終身監禁,間諜活動可被判監20年,但所謂違法活動又界定得非常模糊,因此呼籲訪港民眾注意風險。

台灣交通部長王國材亦表示,會透過陸委會、觀光署,呼籲有意訪港的國民要非常小心。

CECC:現時旅遊警示級別不足以保護美國人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曾於上周四(3月14日),23條即將通過前,去信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表示反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要求美國政府採取具體行動保護在香港的美國人和美資機構,加強制裁香港官員,更建議進一步提高對香港的旅遊警示。

CECC在信件中指,23條中的「國家秘密」定義廣泛,涵蓋各種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幾乎任何中共或港府視為政治冒犯的內容,都可以根據23條中定義極其廣泛的『國家秘密』和『境外干預』起訴」。而《國安法》則削減被告的正當司法程序權利,影響保釋、陪審團審判和選擇法律代表等程序。而最令人關注的是,23條諮詢文件明確提出法例的「域外效力」,至少13名流亡人士因和平的政治言論及倡議工作被港警通緝。港府甚至試圖以《國安法》禁止美國公司YouTube上的《願榮光歸香港》歌曲。

委員會敦促美國政府,必須採取額外措施保護在港的美國公民和企業,以及其他美國利益、維護國際法和條約。國務院應重新評估美國公民的商業和旅遊建議,又指23條通過後,現時美國的第二級訪港旅遊警示並不足夠。

現時美國未有更新訪港旅遊警示,仍然維持四級當中的第二級「加強預警」,內容提及香港自2020630日起實施《港區國安法》,公開批評中國或香港的美國公民有機會受到嚴厲制裁,有被拘留或起訴的風險,又指具有中國血統的美國公民或會被額外審查和騷擾。

英國亦於周五更新訪港旅遊警示內容,提醒旅客港府已通過23條,法例包括叛國罪、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及境外干預罪,有關法例解釋籠統(the law can be interpreted broadly),某些罪行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個人或組織都有可能因批評中國或香港而被起訴,不論國籍及居住地一律適用。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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