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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裁定三項控罪表證成立 押後至11月再審

  • 黎智英被控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 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黎智英將會出庭自辯
  • 法官:考慮涉案文章數量 控方盤問或需雙倍時間
  • 得知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時,黎智英表現平靜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審訊仍在進行中,周四(7月25日)踏入第92天審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被控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3項控罪均表證成立。由於3名法官未來數月需要處理其他案件,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黎智英將會出庭自辯,辯方另會傳召一名專家證人出庭,預料至少需時30天。得知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時,黎智英表現平靜。在離開法庭時,他向親友方向做出心心手勢,又微笑揮手。

辯方周三(7月24日)在中段陳詞中,強調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蘋果》本質是報章,盛載不同立場觀點,作為第四權監察政府,屬可獲豁免的「公正評論」,用意為矯正施政缺失。新聞自由關乎公眾利益,應獲法庭寬大處理;至於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國安法》生效後,請求制裁變成非法行為,黎等人最初達成的合法協議已失效,控方無證據指他們有達成新協議。相反,《蘋果》編採高層因應《國安法》諮詢法律意見,反映他們打算遵守法例。辯方又指,黎的直播節目僅空談制裁,不等同請求制裁,黎只是表達個人政見,不足以構成串謀。

考慮涉案文章數量 控方盤問或需雙倍時間

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後,辯方先申請休庭半小時,以待索取指示,之後透露黎智英將會出庭自辯。辯方另外會傳召一名專家證人,就Signal通訊軟件作供。預料辯方主問黎智英將需時5天。法官李運騰關注,考慮涉案文章的數量,控方盤問或需雙倍時間,預計合共至少需時30天。

本案原本預留80日審期,在去年1218日開審,611日正式完成控方案情及舉證,期間控方共傳召共8名證人,包括《蘋果》前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跟重光團隊(SWHK)相關的李宇軒和陳梓華;另亦傳召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社交媒體專家證人、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出庭作供。此外,控方又應辯方要求,在庭上播放黎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及其完整受訪片段。

新聞來源: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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