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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子女稱「變相死刑」 人權組織批評判刑嚴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 3  間相關公司,去年 12 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案件於周一(9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監 20 年
黎智英的子女,黎崇恩(Sebastian Lai)及黎采(Claire Lai)分別指父親的嚴苛刑期對家人而言是沉重打擊,是一個令人心碎且殘酷的判決,對父親更構成生命威脅,「若此判決最終執行,他將以殉道者的姿態死於鐵窗之下。」
聲明又指出,在長達五年的持續迫害後,「中方是時候撥亂反正,在一切未為時已晚之前將他釋放」。

無國界記者(RSF)執行長柏儒廷(Thibaut Bruttin)對黎智英的嚴苛判刑深表憤概,批評「香港新聞自由之帷幕正式落下」,更折射出當局對獨立新聞工作之蔑視與不屑。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判刑標誌着香港由法治城市轉向恐懼統治城市的又一嚴峻分水嶺。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主席、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表明,判決結果早已命定,「對於一位年屆七十八歲、且在長期單獨囚禁五年後健康欠佳的老人而言,今日的判決恐怕等同於宣判死刑。」

他強調黎智英及其《蘋果日報》同僚在入獄多年後,今日亦被判刑,他們應立即獲釋。「在這種司法鬧劇中,他們遭受迫害並被拒絕保釋,實屬卑劣… 我堅信各國議會、政府及公民社會將繼續施壓,要求釋放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捍衛香港自由,並追究那些破壞自由者的責任。」

歐盟對外事務部新聞團隊(EEAS Press Team)同日發表聲明,對香港高等法院判處英國公民、傳媒企業家黎智英20年監禁表示強烈遺憾。歐盟再次呼籲,鑑於黎智英年事已高及健康狀況,港方應立即並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聲明又指出,對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前高層與記者的政治性檢控,已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歐盟促請香港當局恢復外界對新聞自由的信心,強調新聞自由一直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歷史成功的重要支柱之一,並要求停止檢控新聞工作者。

加拿大多個港人組織強烈譴責

同時,加拿大多個港人組織,包括滿地可撐香港行動組、港加聯、沙省香港同行、多倫多香港家長會、溫哥華香港協進會及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亦對判決表達強烈譴責,指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與同案被告被判 6 至 10 年,充分顯示香港法治已淪為政治迫害工具。

聲明指出,現年 78 歲且患有糖尿病的黎智英,在判刑前已被關押逾 1,800 日,多數時間單獨囚禁,如此重刑實際上等同終身監禁,並違反國際人權法,是侮辱式酷刑。

加拿大港人組織呼籲加拿大政府立即採取行動,公開譴責此次判決,向香港當局施壓,要求立即且無條件釋放黎智英及所有政治犯,同時從人權角度重新評估與中國的貿易及政治往來,對相關官員實施制裁,透過國會委員會持續監察香港局勢。

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呼籲向中方施壓

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APPG-HK)亦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英國公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下被判監20年,並對同案其他被告遭判長刑表示關注。

聲明指出,黎智英一案正反映香港司法獨立遭系統性瓦解:特區行政當局指定法官、審訊不設陪審團、舉證門檻降低,香港普通法中「無罪推定」原則亦被排除。

組織強調,法治不僅是設有法院,更須免受政治干預;《國安法》被用作打壓言論自由、獨立新聞及國際交流,對「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罪名的濫用,已在公民社會及傳媒界形成寒蟬效應,加速瓦解香港高度自治,削弱國際社會對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

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主席兼國會議員 Emily Darlington 呼籲英國政府持續向中方施加外交壓力,確保黎智英獲釋,並與國際夥伴協調追究違反人權者,同時歡迎政府擴大BN(O)簽證計劃,但促請盡快交代「居留入籍安排」細節,確保港人權益不受損。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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