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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判刑|美國強烈譴責「加監」促即時釋放 港府譴責美方指手劃腳 李家超指黃禍港賣港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判監 10 年引起多國官員及國際傳媒關注,歐美多地駐港領事館及辦事處周四(5日)派員到庭聽判,美國駐港總領事其後館表示強烈譴責判刑,要求即時釋放黃之鋒。香港特區政府晚上發稿,強烈譴責美國的強烈譴責,斥美方指手劃腳、捏造事實;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黃之鋒、同案被告羅冠聰及其「團夥」宣揚港獨及煽動違法行為,屬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禍首」,形容黃惡行纍纍(multitude of egregious misdeeds),禍港賣港、怙惡不悛(betraying Hong Kong while remaining incorrigible)。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於判刑後發聲明,稱黃之鋒自 2020 年起遭不公正地囚禁,強烈譴責他被加刑,稱這顯示北京不惜一切逼使在香港爭取基本自由的人噤聲。台灣陸委會對黃之鋒的新判刑表示強烈譴責和憂心,稱中港政府以港區國安法等「威權工具」羅織罪名,促請中港政府停止打壓及迫害民主人士,即時釋放無辜被拘禁的人。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形容裁決再次顯示港區國安法並非真正用作維護國家安全,只是懲罰異見者的工具,斥港府持續逼害黃之鋒,最新定罪更在他本來刑期屆滿前數個月才宣佈,質疑當局蓄意這樣做。國際特赦組織讚揚黃之鋒具勇氣,惜這勇氣在香港使他成為罪犯,要求國際社會施壓,並促請港府撤消對黃的控罪,以及廢除違反人權的法例。

另一國際組織「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皮爾森(Elaine Pearson)表示裁決殘忍和不公義,稱年輕人提倡社會改變本是社會的資產,香港政府卻把這些人收監,認為關注事件的國家應施壓釋放黃之鋒及其他社運人士,並制裁涉事官員。

|鄧炳強指黃之鋒「惡行罄竹難書」

特區政府表示強烈譴責和反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的言論,稱是卑劣政治操弄、捏造事實擾亂視聽。港府引用法官判詞,形容裁決有節有理,批評美國對華敵對行動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強調堅決打擊及嚴懲反中亂港者。港府亦預告將「依法充公黃之鋒的罪行相關財產」。

李家超較早前發聲明,斥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夥」阻撓國民教育、成立激進組織、煽動學生違法、宣揚港獨自決、視法律如無物、毫無悔改之意,犯下「此等惡行」,損害市民福祉和社會穩定。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見記者時稱黃之鋒「惡行罄竹難書」,指他和羅冠聰「乞憐」、「勾結」外國,並強烈譴責「外國勢力就案件惡意攻擊」,會跟律政司研究判詞再考慮是否就判刑上訴。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批評外國就黃之鋒案發表不負責任言論,強調黃之鋒罪行嚴重,在「無從狡辯」下認罪,要求歐美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停止干預香港司法和中國內政。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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