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國酷刑待遇特別報告員去信中國,要求回應黎智英案中控方證人是否因酷刑屈打成招
- 所指的相信是李宇軒,《華郵》曾報道他在深圳被拘留時曾遭受嚴刑逼供
- 黎的國際律師團隊:已有可信證據表明案中一名關鍵控方證人遭受酷刑
聯合國酷刑待遇特別報告員(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周三(31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已經去信中國當局,要求回應有關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審判中,控方一系列的關鍵證人都是透過嚴刑拷問才獲得的說法。
報告員表示,「很擔憂黎智英即將面對的證據,可能是通過酷刑或其他非法待遇獲得的」,並指出在任何證據被信納成為目前的訴訟程序之前,有必要立即調查是否有上述行為,因為根據中國已認可的《禁止酷刑公約》第15條,「任何因酷刑而作出的陳述不得成為任何案件的證供,除非是一些針對涉嫌施加酷刑人士的訴訟」。
報告員進一步表示,一名關鍵的控方證人於2020年至2021年,被拘留在中國深圳一所監獄期間曾遭受酷刑,而中國使用「老虎椅」等方法來嚴刑逼供的行為早已有充分記錄。當中所指的相信是李宇軒,《華盛頓郵報》曾在去年12月一篇報道中披露,李宇軒等人在深圳被拘留期間,曾遭受長時間的嚴刑逼供,其中李宇軒承受極大的精神虐待,質疑其在庭上指證黎智英的供詞是否自願及可信。
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的聲明表示,「雖然已有可信的證據表明,黎智英案中的一名關鍵控方證人遭受了酷刑、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而且他的證詞是被脅迫的,但中國和香港當局至今尚未調查這些問題,真是令人遺憾」。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