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選委界議員兼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黃錦輝被揭發日前於中文大學,涉嫌醉酒駕駛及發生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本周一(6月29日)被警方拘捕。他在事件曝光前未有公開交代,周三(1日)仍出席七一升旗禮及酒會,其後透過聲明致歉,表示會全面配合警方調查。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周四(2日)在電台節目中強調醉酒駕駛屬嚴重罪行,而涉事司機在撞車後離開現場,更令人懷疑有意避開酒精測試,「如果撞車後不顧而去,令人懷疑是否希望透過多啲時間、飲多啲水、去多啲洗手間,沖淡體內酒精濃度。」他認為有關行為不單涉及誠信問題,若刻意藉拖延時間影響執法程序,更有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湯家驊又指出,醉駕在香港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 3 年,並可能面臨 6 個月至 5 年不等的停牌處分;如屬再犯,更有可能被判即時監禁。
他又提到,立法會守則列明,議員若涉及法律訴訟,應及時通知立法會主席,而立法會近年處理議員違規個案時,採取比法例更嚴格的標準,不應讓外界產生「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觀感。
據了解,黃錦輝截至事發兩日後仍未向立法會作出通報。被問到守則所指「及時」應如何理解,曾任立法會議員的湯家驊認為,議員應在第一個合理機會通知立法會主席。「譬如你夜晚撞咗車,你無理由期望佢半夜三更打去俾主席,但如果第二日工作天,你有整天時間……我覺得一般人期望會利用呢個工作時間去通知。」他認為,一般理解下,「及時」即是第一時間、第一個機會作出通報。
黃錦輝:現在好亂
黃錦輝周四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現在好亂,在房中休息緊,並反思一下自己的錯過。」
黃錦輝涉嫌本周一駕駛私家車,在香港中文大學一個室外停車場撞向另外兩輛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他隨後駛離現場。事故發生半小時後,警方接報到場,他返回現場,承認曾撞其他車輛。警方經初步調查,發現他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
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拘捕黃錦輝。他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黃錦輝 2024 年曾於《明報》專欄撰文,建議運用人工智能(AI)技術打擊醉駕,稱醉駕會影響司機、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法庭記錄則顯示 2015 年有一名中英文名稱與黃錦輝完全相同的男子涉及醉駕被起訴,《星島頭條》引述政圈消息指有人早有醉駕前科。
民建聯蔡素玉批政治警覺性不足
民建聯元老蔡素玉周四接受《星島》「大棋盤」專欄訪問時表示,相信黃錦輝事件屬「無心之失」,但認為事件反映部分議員政治警覺性不足。她表示,現時不少議員未經歷直選洗禮,對公眾人物應承擔的政治風險和社會期望未必有充分認識。
蔡素玉憶述,自己過往出任議員時經常受到反對派及傳媒監察,「捉你的不是」,因此一直提醒自己言行要格外審慎。她認為,作為公眾人物,應時刻注意個人言行,以免引起不必要爭議。
何君堯:要去車公廟轉轉運
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委員何君堯周三(1日)被問及會否就黃錦輝醉駕事件提出譴責動議時表示,現階段言之尚早,「我乜都唔知,我可以講乜嘢啊,我只能夠表示關心㗎啫」。
本身是立法會內會副主席的何君堯當日下午出席賽馬會活動時再被問及事件。他表示「唔清楚情況、背景comment(評論)唔到」,但指任何交通意外都令人感到不舒服,尤其是有同事牽涉其中,對此表示關心,希望看看可如何提供協助,並稱「最重要係無傷到人,無傷到自己」。
對於接連有議員發生交通意外,何君堯笑言:「要去車公廟轉轉運。」
至於監察委員會有否收到黃錦輝通報,身兼委員的何君堯表示不清楚,自己也是透過新聞得悉事件,「我唔係一個人做曬㗎嘛」,又指當日為公眾假期。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則表示,暫未完全了解事件詳情,不宜評論黃錦輝醉駕事件會否損害立法會形象,「留返畀佢自己(黃錦輝)先行做回應先」。他又指出,立法會設有紀律監察委員會,應留待相關委員作出評論。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