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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煽動案|鍾沛權林紹桐罪名成立 下月判刑

  • 《立場新聞》被控煽動案裁決,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母公司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
  • 法官郭偉健:指案發時香港政治氣氛極為熾熱
  • 涉案的17篇文章中有11篇被裁定具有煽動意圖,包括因「47人案」在囚的何桂藍專訪
  • 記協:此案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已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 前港督彭定康勳爵: 香港新聞自由黑暗的一天
已停業《立場新聞》被控煽動案周四(29日)裁決,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母公司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下月26日判刑。香港記者協會(下稱記協)發聲明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因此強烈反對使用港府以《國安法》等檢控新聞工作者。前前香港總督彭定康勳爵(Lord Patten of Barnes)同日發聲明形容,「這是香港新聞自由黑暗的一天」,批評審訊毫無根據。

鍾沛權到法院聽取裁決,林紹桐因健康理由缺席,由律師代表出席;英國、法國、美國、德國、歐盟、澳洲、加拿大等多國領事館職員到場旁聽。國安法指定法官、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頒下書面判詞,指案發時香港政治氣氛極為熾熱,《立場新聞》涉案的17篇文章中有11篇被裁定具有煽動意圖,當中包括因「47人案」在囚的何桂藍專訪及多篇轉載專欄文章,法庭指已考慮相關情況是對國家安全構成潛在破壞,裁定所有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

記協發聲明指,此案在裁決前已對香港新聞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今次裁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聲明指,此案原主審法官在審訊開始前的最後一刻被更換,審訊亦多次被押後,審訊歷時近60日,「今年初政府將煽動罪最高刑罰增至七年監禁,此案加劇新聞工作者的擔憂,深化寒蟬效應,對新聞自由構成更嚴重的傷害。」

記協亦提及近日《明報》總編輯呼籲評論文章專欄作者時需「知所分寸」,兩件事均反映新聞自由正嚴重倒退,因此強烈反對使用煽動罪、港區國安法及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例,檢控按《基本法》行使其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士。

前香港總督彭定康勳爵(Lord Patten of Barnes)亦透過人權組織「香港監察」發聲明,他指,「鍾沛權和林紹桐只因履行記者的職責,就被判罪成。這場審訊毫無根據的指控和裁決標誌着香港媒體自由進一步惡化,因政治評論和觀點文章顯然可能違反國家安全。」

彭定康勳爵呼籲國際社會必須繼續密切關注香港新聞自由,國際立法議員應考慮採取懲罰措施,包括點名制裁香港特首李家超,迫使香港當局重新承諾維護《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 ,及保障香港新聞自由;及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在囚香港新聞工作者,包括英國公民黎智英。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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