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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外籍居民內地通行證不能稱「回鄉證」 將外國人劃為港澳同胞欠尊重

  • 梁振英:外籍居民內地通行證不能稱「回鄉證」
  • 將外國人劃為港澳同胞欠尊重,可能會犯政治忌諱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周三起可接受申請
  • 李家超:新措施是「一國之利、兩制之便」的最佳示範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周三(7月10日)起開始接受申請,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周四(7月11日)於社交網頁發文「捉字蝨」,指不應將外籍港澳永久居民可申領的內地通行證稱為「回鄉證」,認為將外國人劃為港澳同胞欠尊重,可能會在政治上犯「很大的忌諱」。

梁振英表示,「回鄉證」是在改革開放初期發給在港澳同胞進入內地時使用的證件,初時是綠色,後來改為褐色,兩款皆有「港澳同胞回鄉證」大字印在封面,後來改為身分證式樣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大家仍然沿用「回鄉證」舊稱,但持證人仍然是中國公民。

梁振英認為,非中國籍的港澳永久居民通行證,對象不是中國公民,而是外國公民,外國公民不是港澳同胞,因此這種通行證不能稱為「回鄉證」,「國籍是頭等大事,含糊不得,香港人當中有人不重視國籍,不等於人家也不重視。」他又指,不少外籍華人對被看待成港澳同胞,在政治上有很大的忌諱。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於今年71日公布新措施,所有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中旅社提出申請,於5年有效期內多次前往內地,每次不超過 90 天,而無需另行申請往內地的簽證,通行證的受理、審批和簽發均屬內地當局的職權範圍。李家超認為新措施是「一國之利、兩制之便」的最佳示範,認為有利國際人才憑通行證享受北上通關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