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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一審判刑 17 年 總統路幾近終結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獎勵案、侵占政治獻金等案,遭北檢依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四罪起訴,求刑 28 年 6 個月,今天下午一審宣判,依貪污等罪判決柯文哲應執行 17 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 6 年,可上訴。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26 規定,如有「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等情事,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此判決對柯文哲未來參選之路構成重大衝擊。

案件四大主軸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全案分為「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四大部分。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 1710 萬元(新台幣,下同)賄款,協助業者取得最高 20 %容積獎勵建照,圖利超過 121 億元。另涉行賄對象包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

(2)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第一部分:涉嫌侵占由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的 3 筆各 200 萬元政治獻金,共 600 萬元。

第二部分:與台北市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李文娟兄妹等人,透過公司操作侵占政治獻金,總額約 6234 萬元。

(3)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柯文哲涉嫌將基金會捐款 827 萬元挪作競選辦公室人事支出。

(4)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會計師端木正被控製作不實報告,涉及虛列支出項目。

庭後記者會重申「沒貪污」、「非常坦蕩」

庭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召開司法記者會,而柯文哲的律師團也一同出席。

柯文哲在記者會多次強調:「我沒有圖利、我沒有貪污,我非常坦蕩!」他指控執政黨企圖透過司法打壓在野黨,稱:「死了一個柯文哲,還有千千萬萬個小草。」並重申對總統賴清德不會投降或屈服。

柯文哲指出,司法是國家最後防線,應維持社會公平正義,不可成為政治工具。他稱案件未追求事實真相,而是像「早已寫好的政治劇本在善後」。

對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稱民眾黨爆發徐春鶯案「跟解散統促黨差不多」的評論,柯回應「聽不懂他的邏輯」,並批評賴清德使國家四分五裂,呼籲「認真做事、別搞些有的沒的」,並幽默稱:「他有希特拉的野心,但沒有希特拉的能力,不然就慘了」。

柯文哲子陳佩琪 Facebook 發文:「找到證據 我去北院跳樓」

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周四(26日)在社交媒體 Facebook 發文替丈夫喊冤,稱若找到柯文哲貪錢給她的證據,「我去北院跳樓」。

她表示,與柯結婚 35 年,習慣他視病人生命優先於家庭,即便收入優渥,生活仍簡樸。對於指控中 210 萬元,她說:「我真的不知道他今天貪了人家的 210 萬給佩琪享樂、害自己要被關十幾年,而這些錢竟不到我年收入的一半?」並強調自己管理家中財務,「請問法官,我先生貪污的錢在哪裡,你幫我找出來?」

陳佩琪並表示,五天後辯論庭將直播,屆時請大家檢視柯文哲是否有貪污 210 萬元的證據,稱「特別是青鳥要看我跳樓的,法官都幫你們找到證據了,直播完證據明確了,說到做到,我去北院跳樓」。

新聞來源:中央社 CNA、自由時報、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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