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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鄒幸彤母盼公眾勿灰心 「大家一定要好好生活」 李卓人妻稱傷心:7年實在太重

前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五(11日)判刑,案件被列作「情節嚴重」,3 名被告最終被判監 5 年 2 個月至 7 年 3 個月不等。鄒幸彤的母親劉華珍表示今次審訊令六四事件載入法庭史冊,勉勵鄒幸彤的支持者不論身處香港還是外地也要好好生活,「我知道大家仲喺度」。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稱對判刑感傷心,「我哋知道有數以百萬計嘅市民係曾經入過維園,就算無入過都係支持入面嘅燭光」,認為判刑如同「對好多人嘅刑罰」,亦使香港言論自由蕩然無存(clearly no),會提出上訴。

案件 3 名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姬頒佈判詞,把本案列作「情節嚴重」即最低刑期為 5 年,3 名被告量刑起點同為 7 年半,認罪的何俊仁先獲 22 個月刑期扣減,相當於總刑期的 24%,何俊仁和李卓人因長期擔任公職,額外獲 3 個月刑期扣減,另因本案多次押後,3 名被告皆獲 3 個月刑期扣減。計算所有扣減後,何俊仁被判囚 5 年 2 個月、李卓人被判囚 7 年、鄒幸彤被判囚 7 年 3 個月。

|被告具影響力成「情節嚴重」原因

法官在判詞同意辯方指本案不涉及暴力,涉案的「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也沒有具體時間表或路線圖,惟基於案發時社會氣氛「動盪不安」,加上被告具動員力和影響力,於控罪涵蓋的 14 個月期間運用不同社交平台,向全港不同年齡層的人士從事涉案活動,被告亦在認為其主張有可能違反中國憲法和特區《基本法》下依然「一意孤行」,因此裁定案件「情節嚴重」,量刑下限為 5 年。

支聯會案控罪具串謀性質,判詞指 3 名被告在控罪期間屬支聯會常委及「主要行事者」,形容罪責「無分軒輊」,故量刑起點同為 7 年半。已解散的支聯會則被判罰款 150 萬元。鄒幸彤散庭時舉起雙手舉起三隻手指,手勢類似電影《饑餓遊戲》情節,隨即被懲教人員按下手臂,李卓人則劃十字聖號作祈禱狀。

|鄧燕娥:我知李卓人心安理得

鄧燕娥散庭後於街頭一度哽咽,她接受現場記者訪問時坦言「有咩好講呢」,稱作為李卓人的妻子,「今日係好傷心嘅一日,佢已經由 2021 年 4 月 16 號開始坐監,而家仲要坐多 3 年,判呢 7 年實在太重」。鄧燕娥表示「我知李卓人係心安理得嘅」,並透露丈夫已作最壞打算,但仍然「不太好」(he is not okay)。

對於案情,鄧燕娥稱對判刑感無可奈何,形容屬「完全不公義」(totally unjust),對此「好嬲好傷心」及不能接受,又稱法官未有考慮李卓人的證詞,計劃就定罪和判刑上訴。她稱本案將令很多人感到震驚和憤怒,「就算佢哋 3 個無用到任何非法手段,但都有咁重嘅刑罰」,盼丈夫在獄中「撐住囉,撐到底」。

|鄒母稱內疚屬「分化毒藥」:我知道大家仲喺度

劉華珍憶述鄒幸彤多年前已預言自己「終有一日我要喺上同佢哋好好辯一辯」,後來因為多宗案件,鄒幸彤被捕但向友人稱拒絕找律師代表,「因為阿彤要嘅唔係贏官司」,最後選擇自辯。

劉華珍透露其中一次探望鄒幸彤時,對方表示「好爽呀,我終於可以除低件大狀袍,痛痛快快咁代表自己講真話,原來係咁爽嘅」,劉華珍形容女兒「唔係一個稱職嘅大狀,佢只係一個出色嘅被告,行到今日、嚟到今日,佢做到佢多年嚟想做嘅嘢,我唔知應唔應該多謝嗰啲拉佢上被告欄嘅人,真係要多得佢哋,多得佢哋翻開六四嘅記憶,多謝佢哋幫手,係佢哋幫手將六四嘅真相、近呢幾年來香港發生嘅事,幫手寫入香港法庭嘅記錄之中」。

劉華珍感謝至今仍肯為無權無勢者打官司的法律界從業員、專家和學者,「感謝佢哋唔介意輸贏、唔計較金錢,伸張正義,仲好努力咁樣守住法律嘅底線」,亦答謝所有同行的人,「唔單止係留下來嘅人,仲有身處喺世界各地嘅朋友,我知道大家仲喺度嘅,感謝你哋逆風同行」。她表示公眾無需為裁決難過和灰心,「更加唔可以有任何嘅內疚,因為內疚係分化嘅毒藥,大家一定要好好生活」,最後展示自己身穿的 T 恤,以尾指作喻稱尾指翹起時看似「高高在上」,其實只因其他手指屈曲,但這姿勢違反自然,「唔捱得耐」。

|支聯會案裁決

何俊仁(認罪):囚5年2個月
預計出獄時間:2028年4月

李卓人(不認罪):囚7年
預計出獄時間:2029年9月

鄒幸彤(不認罪):囚7年3個月
預計出獄時間:2030年1月

支聯會(已解散):罰款150萬元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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