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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李桂華斥鄒幸彤「冥頑不靈」 指被告懷敵意對抗 鄧炳強拒回應悼念六四是否違法

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五(11日)判刑後,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見記者,點名斥被告鄒幸彤「毫無悔意、冥頑不靈」,刑期最高屬「意料中事」,促「蠢蠢欲動」者引以為誡。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形容《憲法》是中國的「根本大法」,點名斥鄒幸彤「利用」審訊煽動仇恨,惟拒直接回應悼念六四是否犯法

李桂華表示法院把支聯會案定性為「情節嚴重」類別,從刑期可見 3 名被告「罪責極其嚴重」。李桂華稱案中被告長期、持續不斷對中國共產黨及中央政府懷有敵意,試圖挑起敵意和分化,「從而」達到破壞根本制度的目的,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亦「依然故我」。

李桂華批評「外部勢力」攻擊裁決及恐嚇制裁法官,稱審訊公正公開進行,被告人亦有充分時間和空間辯護,斥外國「咁嘅態度」屬別有用心,希望外國尊重香港法治,並警告「蠢蠢欲動嘅人士應該引以為誡,千祈唔好挑戰我哋維護國家安全嘅決心」。李桂華回應關於悼念六四的問題,他表示紀念活動「原來」被用作煽動,舉辦者需「非常之留心一樣咁嘅情況」,假如牽涉集會及遊行,警方會作「審視」。

|鄧炳強指被告圖推翻「根本大法」

鄧炳強下午亦會見傳媒,他表示判刑彰顯公義,稱支聯會綱領是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透過「試圖舉辦非法集會」等方式埋下仇恨種子,需「依法震懾」支聯會的行為。翻查資料,支聯會 1990 年至 2019 年的六四悼念集會均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只有 2020 和 2021 年的集會被反對。

鄧炳強續稱,支聯會案被告試圖挑起敵意和分化,點名斥鄒幸彤「毫無悔意」以至「利用」審訊煽動仇恨,並指不容許有人「偷樑換柱」傷害國家和同胞。鄧炳強批評「外部勢力」惡意攻擊和抹黑法庭裁決,重申維護國家安全屬憲制責任。鄧炳強未正面回應悼念六四是否犯法,只稱若行為的目的是推翻「根本大法」即屬違法,又指目前仍有「本土恐怖分子」製造爆炸品,並有「軟對抗」挑撥矛盾,利用假新聞「挑撥仇恨」。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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