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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辯方盼列「情節較輕」稱空洞口號不涉計劃 鄒幸彤拒用求情字眼:我哋一日監都唔應該坐

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五(28日)展開求情,料約兩周內判刑。李卓人和何俊仁一方表示,本案被指顛覆的「結束一黨專政」屬空洞口號,被告沒提出任何具體計劃和路線圖,亦沒人因被告舉動而以具體行為破壞中國根本制度,盼法庭定為「情節較輕」類別,即最高刑期為 5 年;鄒幸彤則稱她拒絕以「犯罪語言」討論本案,強調即使被判監,法庭也「困唔住民主嘅呼聲」,「我哋一日監都唔應該坐」,她不論身在何處也會堅持平反六四等信念

案件周五(28日)上午於西九龍法院開始求情,約一小時後結束。李卓人和何俊仁的代表律師沈士文首先陳詞,他主張案件列作最高刑期 5 年的「情節較輕」類別,稱被告以非暴力方式宣傳其主張;被告沒就「結束一黨專政」提出實際計劃、時間表、路線圖,屬空洞口號;支聯會運作多年來,沒有任何人因其主張而破壞中國根本制度;控方兩項控罪基礎中,只有「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獲法院同意,「推翻政權機關」未被法院裁定同意;以及本案的法律觀點屬新觀點。

法官李運騰提及被裁定「情節嚴重」的民主派初選案,問應如何比較兩案嚴重程度,沈士文認為初選案涉及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計劃,「有路線圖」,支聯會案中被定罪的「結束一黨專政」則不涉及實際方案,而兩案相同之處是被告都面對新的法律觀點,例如港區國安法沒有提到中國憲法,但支聯會案的裁決結果則是源於中國憲法條文。沈士文亦提及何俊仁現年 74 歲,且患有癌症,他和李卓人也長期擔任立法局及立法會議員,盼法庭額外減刑。

|重申爭取民主正確 質疑「法律同良知作對」

鄒幸彤其後陳詞,她表示本案判詞「講嚟講去就係追求民主有罪」,並開始闡述其對政治、法律及「結束一黨專政」主張的觀點。鄒幸彤稱不認為任何政黨可「私相授受」國家主權,自稱屬國家唯一的領導,「仲要話每個人都有法律上嘅義務,去擁護佢呢個自封嘅王位、咁嘅所謂法律」。

鄒幸彤稱在本案判決下,相信「結束一黨專政」理念的人「已經係違憲、係非法、係原罪」,形容「當法律執意要同良知作對,輸嘅只會係法律,失去認受性嘅亦只會係法律」,又指若本案被列作「情節嚴重」,她會視為「讚美」。鄒幸彤表示拒絕使用「犯罪語言」分析過去所作所為的嚴重性,強調爭取民主是正當的事,「我哋一日監都唔應該坐」,並稱無論在獄中還是獄外,她依然會為平反六四、結束專政而努力,重申支聯會五大綱領是一體,「如果法律真係容不下我地嘅信念,咁我都係寧願做一個罪犯」。

|法官:鄒陳詞或影響其他被告

鄒幸彤的陳詞多次引起法官提問,李運騰表示理解鄒幸彤的追求,但認為她的言論在其他場合發表將較為合適,問鄒幸彤「你仲打唔打算求情呢」。鄒幸彤稱不會使用「求情」字眼,同案法官陳仲衡回應她,稱求情一字的「求」是「要求」之意,並非懇求,稱始終需按照港區國安法原則考慮判刑。李運騰亦提醒鄒幸彤,法庭早前已判被告有罪,提到本案涉及「串謀」,鄒幸彤的陳詞有可能影響其他被告。

李運騰表示理解鄒幸彤不同意裁決,但稱案件「唔係話平反六四唔啱」,望鄒「唔好誤會」,並問鄒是否會堅持信念,鄒幸彤回道「係」,李運騰稱「即係無悔意」,鄒幸彤則稱法庭「困得住我哋幾個人,困唔住民主嘅呼聲」,又指本案把「結束一黨專政」向全世界宣揚。李運騰再引導鄒幸彤求情,稱鄒認為本案各人是出於追尋理想,並非基於不良動機「做壞事」,屬量刑考慮,鄒表示同意。

控方於庭上證實各被告還柙時間,其中李卓人就本案還柙 1,428 天、鄒幸彤為 1,404 天、何俊仁為 1,287 天,若本案獲界定為「情節較輕」再加上其他減刑因素,將有可能於短期內甚至即時獲釋。本案料約兩周內判刑。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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