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海外,除了要適應新生活,不少人面對的另一難題是,如何合法提早取回強積金(MPF)。移民潮之下,據入境處數字顯示,2020年7月實施《國安法》後的三年間,香港居民機場淨離港人次有53萬人。《棱角》翻查資料,自2020年第三季起,卻只有約8萬人以「永久離港」為由申索提早領取強積金,涉及金額達262.53億港元。換言之,未能取回強積金的離港市民數目龐大。《棱角》將連載三篇專題文章,分析強積金現況、揭露港府多宗疑似「出茅招」阻止移英港人提早領取強積金個案、及專業意見分析,敬請留意。
移民潮促使大批港人提早領取強積金
一般而言,僱員須滿65歲才可領取強積金,計劃接受提早領取的理由包括: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及小額結餘。英國開放港人以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護照)申請居留簽證後,加上《國安法》實施,加速港人移居海外的意欲。申索提早領取強積金的個案亦有上升,其中一項較適用於移民的申請理由為「永久離港」。
根據積金局最新一季的年報,單在2023年第三季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申索數目有8,700宗,申索金額達22.13億港元。過去三年的申索數目及金額如下:
港府不承認BNO護照 申領強積金困難重重
根據積金局的官方網頁,符合永久離港的條件為:「計劃成員必須作出法定聲明指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亦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同時須提供令受託人滿意的證據,證明計劃成員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
積金局2023年4月發聲明指,因港府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因此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理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證據。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同期發表報告指,持BNO簽證的港人移民被限制提早申領強積金, 涉款高達22億英鎊(約219億港元),估計有16萬港人受影響。
2023年10月,廉政公署拘捕20人,涉嫌「以虛假證明文件及法定聲明」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被捕的包括一名任職保險代理的強積金中介人。有報道指,數名移英港人透過保險公司「永明金融」提取強積金後,在返港時被捕,並遭沒收護照、禁止出境。
強積金十年整體投資回報率不敵通脹率
根據積金局最新一份季報(2023年第三季),截至去年9月底,強積金總資產達1.10萬億港元,較十年前多146%,扣除相關後淨回報2,500億元。過去十年整體投資表現最好的是股票基金和混合資產基金,均有2.3%年率淨回報(見圖二),但仍追不上2.4%的通脹率,去年港股基金更一度重挫17%。
強積金在2000年12月1日實行,強制香港僱主及18至65歲的僱員參與。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基金,僱員月薪低於$7,100須強制供款入息的5%、僱主毋須供款;僱員月薪高於$7,100,供主及僱員須分別強制供款入息的5%,以每月供款$1,500為上限。除了強制性供款,僱員、自僱人士、及僱主亦可按自身需求,選擇自願性供款。僱主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均可扣減利得稅,上限為僱員年薪的15%。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