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修例事件事隔 6 年半,再有人涉案被起訴。從澳洲返港的 21 歲女子,被指於 2019 年在炮台山油街管有鐳射筆及噴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兩罪。案件周一(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21 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證據,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21 歲被告陳昫菁,報稱任職賭場職員,她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8 日在炮台山電氣道 218 號至英皇道 147 號之間一段油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以及保管或控制 3 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控方指被告於 2019 年被捕,及後「踢保」並於2021年離港,一直逗留在澳洲,故控方需時確認證人狀況,以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兩次、居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編號:ESCC599/2026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