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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確認「放學」社運人士 無法海外申請赴英尋求庇護 港人團體促填人道保護缺口

英國內政部轄下庇護政策部門上周五(17日)回覆港人團體聯署公開信,確認現行《移民規則》並無讓身處海外人士以尋求庇護為目的赴英安排。發起聯署的「蒲公英互助網絡」(Dandelion Solidarity)表示歡迎當局確認相關原則,但認為回覆未回應當政治檢控紀錄令當事人無法使用一般入境途徑時,應如何安全及合法地抵達英國接受保護評估,亦未說明如何處理涉及政治背景、但以暴動、爆炸品等普通刑事罪名提出檢控的香港個案,促請英方填補人道保護機制缺口。

「蒲公英互助網絡」等 19 個港人團體聯署上月去信英國內政大臣馬曼婷等官員,促請英國政府提供途徑,讓包括在反修例運動入獄後「放學」的示威者及其他受迫害港人可透過合法、正常的方式抵達英國,再尋求政治庇護。

內政部回覆表示,現行制度不設在海外提出庇護申請;香港人士必須身處英國境內並進入庇護制度後,其申請才會按個人情況、相關案例及最新國情資料作全面審理。至於 BN(O) 簽證及其他移民途徑,內政部確認,海外定罪不應單憑刑事紀錄自動拒絕申請;如相關行為在英國不構成犯罪,有關海外定罪必須予以忽略。

促訂審查指引識別涉政治背景個案

郭子健指出,政治檢控未必以明顯政治罪名出現。部分源於示威、政治活動或政治敏感事件的案件,可能以暴動、爆炸品、刑事毀壞、襲警、傷人或公共秩序等普通刑事罪名提出檢控,而有關罪名在英國法律中亦同樣存在。因此,現行「如行為在英國不構成犯罪,便忽略海外定罪」的原則,未必足以處理涉及政治背景的個案。

聯署信指出,香港部分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毀壞、襲警、傷人、煽動及國家安全案件,表面上可能呈現為一般刑事紀錄,但案件背景亦可能涉及政治迫害、將合法新聞或公民活動刑事化、不公平檢控或不合比例刑罰。

團體認為,英國政府不應只比較香港與英國是否設有相同罪名,而應在個案審查中綜合考慮當事人被指作出的實際行為、證據可靠性、檢控是否具政治動機、審訊程序是否公平、控罪及判刑是否合乎比例,以及定罪是否屬更廣泛政治打壓的一部分。

郭子健強調,有關倡議並非要求港人自動入境、取消安全審查,亦非要求英國一概否定香港所有刑事定罪,而是希望建立一套以證據、人權及個別情況為基礎的評估制度,在維護公共安全的同時,準確分辨普通刑事犯罪與政治動機檢控。

聯署信亦建議英國政府建立香港人道入境及保護轉介機制,檢視 ETA、訪客、BN(O)、家庭、工作及學生等入境途徑如何處理涉及香港政治案件的申請,並向 UKVI、邊境人員、海外簽證中心及承運人提供清晰指引。內政部回覆未有說明會否採納有關建議,亦未提出處理涉及政治背景但使用普通刑事罪名案件的具體準則。

「蒲公英互助網絡」表示將進一步去信內政部,要求制定識別政治動機檢控的審查指引、檢視各類入境途徑的刑事紀錄評估方式,以及建立安全、合法、受監管並具完整安全審查的人道轉介機制。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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