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立中環四十年的藝穗會明年4月租約期滿,政府周一(21日)公開招標,招募非牟利機構明年起接手營運。最新標書顯示,藝穗會現址「發展須配合中央《十四五規劃綱要》」,另加入有關維護國家安全條款,違例者可被取消申請資格。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發出「徵求建議書」中表示,藝穗會現址「須配合政府在香港發展文化藝術,包括加強中央政府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賦予香港的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定位。」包括「建立世界級的文化設施和多元文化空間」及「加強與內地的文化交流合作及海外藝術文化機構的關係」等。
建議書中新加入「維護國家安全」一欄,多次強調營運者要確保「租用者及使用者會確保本身、其受僱人、代理人、承辦商」等,「不得從事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申請條件又明列如「申請者曾經、正在或有理由相信申請者曾經或正在作出可能導致或構成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行為或活動為由,取消其申請者資格的權利」。
藝穗會由1989起租用位於下亞厘畢道2號南座,一級歷史建築牛奶公司舊冷藏庫舊址,原本租約今年4月到期,但僅獲政府批准臨時續約一年。藝穗會早前接受《明報》專訪曾表示有意續租,但政府仍然公開招標,新租約明年4月生效,為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