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撰文談顧炎武〈廉恥〉,我指出那篇只是讀書筆記,談不上好文章。近日有香港讀者看了拙文,問我:
「我想起在香港的初中建議古文課文中,長久以來都有一篇〈岳飛之少年時代〉。但我近日重讀這篇文章,不太看到這篇文章在語文上值得學習的地方,而且對少年岳飛的刻劃也很刻版。想問馮翁你的意見,是不是只是我的問題,這篇文章在語文中還是有價值,只不過我看不到而已?」
若非這位讀者提起,我已忘了也曾被逼唸過〈岳飛之少年時代〉。大家見我時不時引些「之乎者也」,可能誤以為我幼承庭訓,自小醉心「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其實我對中國古典的興趣,是在離開學校後,胡亂看書,才慢慢培養出來。不同語言文化我都有濃厚興趣,只是恰巧寫中文,才引用多些中國文學而已。
當年讀〈岳飛之少年時代〉,實不相瞞,簡直味同嚼蠟,今天重看也是一樣感覺。儘管讀者強調自己所問的,是該文有沒有「在語文上值得學習的地方」,但我並不會這樣判斷文章的價值。
以文筆論,〈岳飛之少年時代〉真的沒什麼特別,但也不差,至少言簡意賅,明快寫出岳飛的性格、抱負和過人之處,這方面亦堪稱「在語文上值得學習的地方」。
然而文學上的佳作,除了妙筆生花,更重要是益人神思。〈岳飛之少年時代〉有什麼值得咀嚼的內容呢?我認為沒有。全文盡是讚美甚至「神化」岳飛,形容他如何文武雙全、勤奮好學、天賦異稟、尊師重道,難免予人「樣板」宣傳的印象。
最突兀是結尾。作者說岳飛懷念死去的射箭老師,每月初一十五都往墳墓拜祭,這沒問題。但岳飛的父親知道後,覺得兒子有情有義,就摸着他的背問:「如果將來你的才能有用於時世,會為國家和正義而死嗎?」(使汝異日得為時用,其殉國死義乎?)岳飛便答:「若父親大人准許我以身報國,我什麼事都可以做!」(惟大人許兒以身報國家,何事不可為!)
我小時候一直不明白:前文只是寫岳飛懷念亡師,怎麼一下子就量子跳躍到「殉國死義」呢?看到兒子有情義,每月兩次到老師墳前拜祭,就問他是否願意為國捐軀,這種中國式神邏輯實在令我嘆為觀止。但作者以及千百年來的讀者,似乎都覺得理所當然。
要解釋這個突兀的轉折,也是可以的。中國古人有個奇怪觀念,叫「移孝作忠」,出自以前人人讀過的《孝經》:「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即是把孝順父母的心,「轉移」為對國家的忠貞。岳飛父親見兒子孝敬師長,大概也根據這條「移孝作忠定律」,相信岳飛對老師的忠義,也可自動過戶給國家(即皇帝),所以才會有文末的一問。
然而孝子還孝子,忠臣還忠臣,七孔流血不等於死,忠臣也不等於孝子!(不信的話,請看看晉朝的嵇紹。)那「殉國死義」的一問,古人或覺得「順理成章」,但到了廿一世紀,如果仍然沒有人看出問題,那就是大問題了。
附錄
岳飛之少年時代
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也 。生時,有大禽若鵠,飛鳴室上,因以為名。未彌月 ,河決內黃 ,水暴至,母姚氏抱飛坐巨甕中,衝濤乘流而下,及岸,得不死。
飛少負氣節,沉厚寡言。天資敏悟,強記書傳,尤好《左氏春秋》及孫吳兵法。家貧,拾薪為燭,誦習達旦不寐。生有神力,未冠,能挽弓三百斤。學射於周同。同射三矢,皆中的,以示飛;飛引弓一發,破其筈;再發,又中。同大驚,以所愛良弓贈之。飛由是益自練習,盡得同術。
未幾,同死,飛悲慟不已。每值朔望,必具酒肉,詣同墓,奠而泣;又引同所贈弓,發三矢,乃酹。父知而義之,撫其背曰︰「使汝異日得為時用,其殉國死義乎?」應曰︰「惟大人許兒以身報國家,何事不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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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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