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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睎乾十三維度】「香港資優教育學苑」隱瞞了三件事

擾攘多時的「藥倍安心」請槍爭議,涉事兩個教育機構(香港資優教育學苑及教育城)這兩天已分別對外宣布,潘同學的參賽概念是「原創」,決定保留獎項。請槍風波似已告一段落,但我認為只是開始。理由很簡單:主辦單位的解釋不僅毫無說服力,且明顯隱瞞多項關鍵細節,意圖欺騙大眾,勢必被人踢爆,到時候不單止潘同學及其家長難辭其咎,就連有意包庇的香港資優教育學苑、教育城,甚至於教育局,都會成為壯烈的陪葬品。

欺瞞了什麼呢?先談談資優教育學苑(以下簡稱「學苑」)前天公開的「調查報告」。學苑在事件的角色,是委託香港新一代文化協會甄選及培訓學生參加日內瓦國際發明展,學生獲教育局資助,涉及公帑。調查報告重點只有一個:潘同學(報告內稱為「該學生」)早在2024年1月已向「第26屆香港青少年創新科技大賽」遞交「作品」,「提供有關Medisafe的概念及原型」,所以她的家長在3月聯絡美國一家科技公司——即AI Health Studio(AIHS)——跟「學生作品」沒有關係。

這種說法,簡直當全世界白癡!

什麼是「概念及原型」呢?概念也就罷了,你喜歡說是受配錯藥的新聞啟發也好,或得到上帝報夢啟示也好,隨你喜歡,反正那是無形無相的東西。但「原型」是可見的實物,在時間線上絕對有跡可尋,而作者是誰也有文獻可考。以下三件事,是學苑報告沒有明確解釋,甚或刻意隱瞞的關鍵細節,只要細心考量,就足以推翻他們現時的荒謬判決。

一、「原型」另一原創者朱同學去了哪裏?

我在8月9日文章〈這可能是香港近年最大教育醜聞〉已寫得很清楚:憑Medisafe在「香港青少年創新科技大賽」獲獎的,不止當時就讀中三的潘同學,還有位姓朱的中一女生。潘、朱兩人是以隊伍名義參賽的,在2024年上半年並肩贏得「香港青少年創新科技大賽」中學研究及發明(初中生物及健康)一等獎,以及「少年警訊創新科技大賽」初中組亞軍。然而朱同學在學苑報告裏,及其後潘同學獲獎成名的比賽中(包括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日內瓦國際發明展),均沒有任何角色。這不是很奇怪嗎?

根據學苑報告,日內瓦國際發明展香港聯絡人(即楊孟璋)書面回覆了學苑的查詢,說:

「日內瓦國際發明展首要著重作品的原創性及創意。當日該同學在日內瓦參賽時,向評委展示了她的創意概念,並輔以一套自行開發的原型程式進行說明。正是基於此(創意和原型),她獲得了銀獎。值得注意的是,她並未採用任何所謂的專業系統做展示。」

這個回覆只短短一段,可楊孟璋就兩次強調「原型」,且形容為潘同學「自行開發」。看到這份報告的人,很容易被引導相信:潘同學在2025年4月日內瓦發明展展示的「原型」,也是2024年1月向第26屆香港青少年創新科技大賽遞交的「原型」。但問題來了:假如兩個「原型」一模一樣,或大致上相同,那就意味着潘同學把朱同學的功勞搶了過來,據為己有。這樣子,原先的請槍問題好像解決了,卻轉換成另一個同樣不道德的問題:掠奪他人學術成果。

學苑要不要解釋一下呢?

二、2024年1月,到底提交了什麼「原型」?

假如潘同學、朱同學在2024年1月提交的「原型」,就是日後屢次獲獎的「藥倍安心」專業系統,那潘同學當然沒有請槍。但我翻查了第26屆香港青少年創新科技大賽的參賽指引,了解查個比賽流程後,發現潘同學在去年1月提交的「作品」或「原型」,跟她後來拿去參加各項比賽的「藥倍安心」系統,根本不可能是同一樣的東西。現在我公開真正的比賽流程,所有資料均來自主辦方的參賽指引(連結:https://t.ly/58Pf7):

2023年11月10日賽事簡介會
2024年1月12日截止報名
2024年1月31日截止提交作品
2024年2月5日至3月1日初評
2024年3月23日總評暨公開展覽
2024年3月24日頒獎典禮

重點是:「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潘、朱提交了什麼作品?」指引其實寫得很清晰:在「中學組研究及發明」組別,學生只須在1月31日或之前「線上遞交報告、作品簡介表及作品介紹錄影片段」。之後有「注意」一項:「入圍總評的參賽項目,大會將另行通知參賽者於總評時攜帶作品實物/模型(如有)參加評審問辯。」

看懂了嗎?潘、朱在3月23日參加總評時,才需要展示「藥倍安心」系統實物。她們在1月遞交的所謂「作品」或「原型」,說穿了,極其量只是一份圖文並茂、講得天花亂墜的「計劃書」而已。事實上,學苑的調查報告也確認了這一點,他們說:

//就原創概念的驗證,根據調查所獲得的資料顯示,該學生早在2024年1月及2月,分別向 「第26屆香港青少年創新科技大賽」及「少年警訊創新科技大賽2023-24」遞交作品,當中該學生提交合共22頁的簡報,涵蓋了問題分析、原理、立論、個案例子、應用程式須具備的功能及建議解決方案等。//

2024年1月遞交的「作品」或「原型」,原來只是22頁的簡報——那時候,參賽者吹水就夠了,無需寫什麼程式,跟潘同學後來炫示的「藥倍安心」系統是兩回事。留意所謂「初評」階段,指引明言是「由評審團評選作品,參賽者毋需出席」,時間是2024年2月5日至3月1日。3月1日後,晉級者會獲得通知,參加3月23日需要攜帶「作品實物」的「總評」。聰明的你應該一眼就看通:潘同學3月初獲悉晉級,潘阿媽就在同月大破慳囊,找美國公司弄一件「實物作品」出來,這樣的因果鏈還不夠清楚?

3月23日總評當天,潘、朱兩人一起拿着「實物作品」拍照(見附圖),照片中清晰見到網站的介面設計。據請槍事件的吹哨人Hailey所說,潘阿媽委託的AIHS已確認,那就是他們開發的應用程式!

學苑應該明白「apples to apples」的比較原則,現在潘同學被外界質疑的,主要是她那個拿來展覽參賽、在2024年3月才出現的應用程式,而學苑卻刻意含糊其辭,利用1月那份22頁簡報來魚目混珠,不是明目張膽欺騙大眾嗎?

三、比賽評審準則只注重「原創概念」?

學苑在報告中聲稱,「藥倍安心」屬該學生的原創概念,沒有違反各比賽的評審準則。很多網民的第一反應是:如果單靠「概念」就可獲獎,藤子不二雄應該早就拿到諾貝爾獎,是人類史上最偉大的發明家了。

我翻查香港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參賽指引,第10頁「中學組研究及發明」參賽須知第3項,白紙黑字寫到明:「整個發明流程必須由參賽者本人構思及完成」,「必須」兩字底下還被劃線強調,可見評審準則不止「原創概念」,還規定參賽者必須親自完成所有作品。

據悉,AIHS已明確告知學苑,潘同學展示的應用程式並非她本人製作,而是由AIHS代工開發。但學苑卻置若罔聞,在調查報告中沒有引用AIHS的關鍵證詞,反而引述日內瓦國際發明展香港聯絡人一段不相干的話(聯絡人憑什麼知道那是潘同學「自行開發的原型程式」?),根本在混淆視聽。

值得留意的是,香港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儘管由「香港新一代文化協會」主辦,但委託「新一代」主辦的單位,其實是教育局,當中應該牽涉公帑。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及2024年分別對科學界作訓示,務必打擊學術造假:「要營造良好學術環境,弘揚學術道德和科研倫理」、「要加強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現在一場「請槍」事件,主辦方公然包庇,將香港創科界弄得污煙瘴氣,難道學苑、教育城、新一代協會和教育局官員都沒把習近平放在眼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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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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