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立場案的鍾沛權﹑林紹桐和立場新聞所屬公司被定罪,到陳景祥發表文章質疑新聞報道紅線何在,到學者李立峯就該案作出法理分析,再到鄧炳強發表文章批駁陳景祥,再到陳景祥辭去信報副社長職位,再到區家麟被迫請假,再到劉進圖發文質疑法官判詞,這一連串的事件,顯示香港新聞工作者面對中共的粗暴打壓,不畏強權,據理力爭,捍衛新聞自由的忠肝義膽,也進一步暴露特區政府秉承中共意旨,肆意打壓香港輿論空間的卑劣用心。
中共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打壓有兩手,一手是傇國安法和基本法二十三條檢控以恫嚇新聞工作者,一手是收買傳媒老闆對言論實行嚴格規管。中共與無良商人錢權交易,蓄謀已久,至今香港只剩官辦半官辦的傳媒。早前明報總編輯去信專欄作家,要求他們審言慎行,便是由傳媒主動作出的自我審查。至於兩條惡法打壓新聞自由,現有立場案之判決作鮮明例證,至此,香港新聞自由已處於休克狀態。
鄧炳強最近「狀態甚勇」,一再披掛上陣與新聞工作者交手,一介武夫胸無點墨,諒他的文章也只是身邊的文痞執筆。觀其批駁陳景祥的文章,可謂通篇理路混亂不知所云,非但不能回答關於「紅線」的質疑,更暴露強詞奪理聲勢夾惡的醜態。他竟然把特區政府失敗的垃圾收費政策和教科書「性衝動就去打羽毛球」的笑話,拿出來作為政府廣開言路的例證,真是夠不要臉了。
立場案最令新聞工作者不安的,便是所謂「蓄意煽動」,何謂「蓄意」?何為「煽動」?前者純屬主觀臆測,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後者容易墮入捕風捉影﹑任意推斷的窠臼。「蓄意煽動」便是戴在香港新聞工作者頭頂的緊箍咒,下筆之際,這個咒語便在耳邊響起。任何一句話﹑一個用詞,只要政府看不順眼,都可以用這個「口袋罪」去套用,據此拿記者編輯和作者來治罪。如此一來,誰還能自由發聲?
中共以強權治國,以暴力治港,新聞自由本就是中共的眼中釘肉中刺。反送中運動三年較量,最終以中共的警法專政落幕,至此,香港新聞的休克死亡已是命中注定的劫數。今日立場案的收場,本在意料之中,而香港新聞工作者蒙冤不服,香港人公平自由受損,這也會是相當長時期內不得不接受的現實。
新聞自由世稱第四權,便是在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之外,有一個獨立的第四權存在,這個第四權與其餘三權互為制衡,使社會保持正常運轉。在不具備民主選舉的政治體制下,立法﹑司法﹑行政都可以被專制者操弄,三者互相勾結,成為專制統治者的工具。第四權是唯一能保障公眾利益的社會機能,失去第四權,立法﹑司法與行政都在公眾的監督之外,三權可以互相策應,壞事做盡,而最終所有的民眾都會是受害者。
常識告訴我們,新聞媒體有四項不可或缺的職責,也有四項不可褫奪的功能:一是報道新聞,這是每人每日需要的精神食糧;二是追尋真相,自由傳媒能挖掘真相識別真偽;三是吸納民意,民意有正反之別,因此在媒體上呈現不同立場和觀點,本就是傳媒的本色;四是監督政府,所有公職人員,不論法律界﹑政界﹑商界和學界,其言行都在傳媒嚴密監察之下,所有陰暗算計﹑違背公眾利益的勾當都無所遁形。
正是有這四項社會職責在身,所以新聞工作者可以理直氣壯直面社會黑暗勢力,而中共窒息香港新聞自由,其陰險動機,也便是褫奪香港傳媒工作者監督政府的權利。香港新聞自由一旦休克,中共便可以為任意妄為,在香港為非作歹。
戕害香港新聞自由,中共也知道後果嚴重,當前西方國家已將香港視為中國一個普通城市,香港作為中共改革開放對外窗口的功能至此消磨殆盡,香港東方之珠美譽早已失色。近日美國對香港發出營商警告,稍後香港駐美經貿辦將被美國政府關閉,香港經濟下行已成趨勢,香港人的苦日子還在後頭。
中共對香港的衰弱並非完全無感,當此大陸經濟低迷求救無門時,若香港仍可發揮對外引資和通商的功能,中共當然求之不得,可惜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眼盲,世上沒這等便宜事。
香港國際地位快速滑落,經濟前景堪虞,也有建制中人憂心忡忡。最近梁振英﹑曾鈺成﹑劉兆佳紛紛提出香港要「改革」的呼籲,曾鈺成擔心二十三條對香港人的打壓會不會做過頭了,這個問題恰恰是對鄧炳強的質問。鄧炳強是打壓香港新聞自由的得益者,他當然聽不進曾鈺成的話,但香港新聞既死,香港經濟便死路一條,這兩個問題的關連,係人都明。
近日有一單新聞引起我的興趣,便是孟加拉國民開始對早前鎮壓民間反抗的警察實行清算,俗話說「出來行遲早要還」,不知鄧炳強對此作何感想。
傇此機會,向上述各位香港新聞工作者致以深切的敬意。你們代表了香港人的良知,你們不會孤單,香港人永遠和你們站在一起,讓我們一起挺過去。眼前是最黑暗的時刻,但因此,離天亮也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