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運動至今十周年,流寓台灣的香港人舉辦活動紀念這一場香港本土抗爭運動,在現場視頻中看到陳健民教授和朱耀明牧師。兩位精神都很好,言談舉步正氣凜然,令人欣慰。
香港當代歷史上四場標誌性的抗爭,一是零三年的反二十三條大遊行,二是佔中運動,三是旺角警民衝突,四是反送中運動。四場運動有一定延續性,其間間隔十六年,規模雖有大小之別,但激烈程度卻一步步提升,這其間,佔中運動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五十萬人大遊行是香港人維護自身利益的基本要求,只是在基本法的框架之內,對中共提出的最低要求,那時香港人還不知道如何自處,只是不接受奴役式的法律約束。當時中共底氣還沒有那麼足,溫家寶到深圳就近觀察,驚覺大事不妙,即刻收回二十三條立法的決定。
從那時到爆發佔中運動,過去了十一年,香港人與中共時分時合,到佔中運動前,中共羽翼既豐,開始露出真面目,立場更頑固,心機更險惡。在那之前,陳健民與戴耀廷等學者和政界人士,與中共還「有介傾」,希望通過說服談判來和平解決香港的政制難題,他們作出了很多努力,到最後終於發現,中共只是在拖延時間,等待變臉的機會。
在對中共徹底失望之後,陳健民﹑戴耀廷與朱耀明三位決定發起佔中運動,那不是他們一時的頭腦發熱,是香港人的忍受已經到了臨界點,香港普遍民意已經到了必須用更激烈的政治抗爭來與中共較量。
佔中運動是被逼出來的,除此之外,香港人已經找不到更好的方式來與中共博弈,只有公民不服從運動,只有激烈的抗爭手段才能顯示我們的決心,才能施加足夠的壓力,才能讓中共看到香港人團結的力量。
從反二十三條到佔中,是一次質的飛躍,兩次運動之間有本質上的不同。前者只是表達,後者則是宣示,前者是以下對上,後者是對等較量,前者是和平請願,後者是強力施壓。
佔中運動是香港公民抗爭的啟蒙運動,運動初期學者們提出來的「違法達義」,對香港人是一種全新的概念,但卻賦予我們以激烈手段對抗專制統治的正當性。記得初時我也有一點不理解,後來拜讀戴耀廷在信報的文章(當時信報尚有底氣發表這種大逆不道的文章),被「違法達義」的概念敲醒,再後來又在一次公開場合聽到陳健民和戴耀廷的演說,更加深了我對他們行動意義的認識,自此以後,我對香港人的抗爭運動有全新的看法。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二位也是我的政治啟蒙者。
公義之足以凌駕法律,是因為法律本來就建立在公義的基礎之上。如果有一種法律損害公眾利益,違背公眾意志,那公眾就有權去推翻它,另訂新的法律來符合自己的要求。
所以佔中運動雖然影響了有限的香港正常的市民生活,但那是我們為爭取切身利益必須付出的代價。唯有以非正常的手段,才能迫使專制統治者正視他們面對的對手,才有機會在道義上壓倒他們,喚起世界正義力量的支持。
佔中運動打開了政治抗爭的一扇窗,讓我們看到另一種可能性,由那時開始,到旺角警民衝突,再到反送中運動,暴烈程度一路飇升,規模不斷擴大,終於達到最高峰,讓全世界為之矚目,讓中共的醜劣面目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今日回顧這場運動,不要忘記當時登高一呼的三位運動領袖陳健民﹑戴耀廷和朱耀明,是他們發起和領導了這場運動,是他們在香港普遍民意的激勵下,當機立斷,破斧沉舟,帶領眾多市民,完成了這一次壯舉。
陳健民因此飽嚐了鐵窗之苦,戴耀廷至今仍被困囹圄,朱牧師也不辭辛勞,仍舊奔波在抗爭第一線。他們和其他香港民主運動的先行者一樣,是我們的領路人,值得我們永遠的敬重。
佔中運動沒有取得預期的成果,但它留下的精神遺產,卻直接引發了幾年後的反送中運動,沒有佔中運動的先行,不可能會有後來香港全民的覺醒。佔中宣揚的「違法達義」,正是對反送中運動中所有街頭暴力衝突的解禁,香港人命中注定有此一劫,所以至今我們不後悔。
此外,佔中運動中暴露出來的民主力量內部的分歧,也值得我們反省。陳健民提到「退場機制」,顯示當時內部沒有取得共識。年輕人興起的「拆大台」思潮,使香港政治抗爭自此失去強有力的領導力量,反送中運動中分散的行動可歌可泣,但因各行其是,缺乏組織調度和策劃領導,以至規模雖大而成效甚微,最終未能達到共同的目標。
人民的自我解放從來都不會一蹴而就,今日香港被踩在中共鐵蹄下,但由佔中運動開啟的香港人不服從﹑不妥協﹑不放棄的鬥爭,將永續發展下去。我們沒有灰心喪志,也不後悔做過的一切,我們只是在等待時勢的變化。一旦正邪最後決一死戰的時機來臨,所有流散海外的民主鬥士都會回去,香港人會重新站起來,光復我們的香港,徹底改變我們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