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反送中」示威期間,因身穿「岳」字上衣,被網民稱為「岳義士」的陳以晉,因管有攻擊性武器、襲警等三項罪名,被判囚十個月。陳以晉星期五(27日)發文,指他當時「被警毆打致頭破血流」,出獄兩年後,竟卻被警方追討約15萬賠償。
陳以晉表示收到一封政府信件,指督察馬智聖於2019年9月15日拘捕他期間受傷,放了78日全薪病假,故警務處向他追討約15萬的賠償。
打算赴台讀大學的陳以晉,形容自己收到信件時晴天霹靂:「事件都已經快要過去兩年。正當放下心頭大石,以為已經沒有其他手尾,豈不知政府仍然可以用這些手段來勒索我…錢我就沒有了,還在讀大學要付學費。」
2019年9月15日,一批防暴警察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追捕一批示威者,有三人被警員制服。陳以晉用棍打向警員馬智聖,被制服的三人趁機逃走。防暴警察隨後將陳以晉制服在地,他被制服時頭部流血。
陳以晉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三項罪名成立,判監10個月,2020年12月刑滿出獄。
陳以晉希望有心人可訂閱其Patreon,或提供設計和拍攝相關的工作,幫他分擔財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