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博客 【馮睎乾十三維度】柳宗元也...

【馮睎乾十三維度】柳宗元也可為鄒幸彤作證詞

「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案」審訊,日前鄒幸彤出庭作供解釋「結束一黨專政」意思,表示這句話不是說要顛覆國家政權,而是反對不合法的一黨專政、要求黨依照憲法「還政於民」。什麼憲法?當然是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當中第二條寫得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憲法序言也說,「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話講得真漂亮,但現實中人民有沒有成了「国家的主人」呢?有的話,近年大陸就不會出現「人礦」、「韭菜」這些詞了。被剝奪人身自由的鄒幸彤,思想比許多自甘為奴的人自由得多,在法庭上雄辯滔滔,直指憲法規定全国人大是「最高權力機關」,但它在共產黨專政下早已淪為「橡皮圖章」,憲法賦予的最高權力遭受顛覆破壞,所以真正顛覆國家政權的並非支聯會,而是這種專政的現實。
我特別欣賞鄒幸彤打的一個比喻:「我們要求的是還政於民,這好比我們身為國家的主人,叫一個賊仔歸還財物,卻反被賊仔說我們搶劫,這就是我們對目前指控的理解。」(詳見《集誌社》報道〈鄒幸彤指結束一黨專政是要求「還政於民」:等於叫一個賊仔要還嘢〉)
鄒這個「大膽」的比喻,不禁令我想起柳宗元〈送薛存義序〉。一年前左右,鄒曾邀請海內外參與過六四運動、六四集會及支聯會活動的人士書寫證詞;唐朝人柳宗元雖沒參與六四,但他的「官為民役」思想跟鄒幸彤今天的講法是完全相通的,他的經典名文當然也可以是「證詞」。
柳宗元這篇贈別的序,是在同鄉薛存義離任永州零陵代理縣令時寫的,全文主旨是說明為官的天職,並辛辣地批評那些玩忽職守、欺壓百姓的貪官污吏。柳宗元跟薛存義所說的話,原文是這樣:
「凡吏於土者,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於土者,出其十一傭乎吏,使司平於我也。今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豈惟怠之,又從而盜之。向使傭一夫於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盜若貨器,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以今天下多類此,而民莫敢肆其怒與黜罰者,何哉?勢不同也。勢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
我嘗試譯成白話:「你知道地方官的職責嗎?他們應該做百姓的僕役,而不是奴役百姓就完事。靠種田為生的人,抽出收入的十分之一僱用官吏,就是要求他們公公正正為自己辦事。可現在坐食民脂、懶散馬虎的官吏,普天之下皆是。他們不只尸位素餐,還要明搶百姓的錢。若你家中僱了個傭人,他拿足你的工錢,卻終日游手好閒,還順手牽羊偷你家的東西,那你必定大發雷霆,要狠狠懲罰及驅趕他的。然而當今官吏十居其九正是這副德性,百姓卻噤若寒蟬,不敢發火嚴懲他們,什麼原因呢?只因為那主與僕、民與官的情勢地位不同啊。情勢不同,但道理一樣,那該怎樣對待百姓?」
跟鄒幸彤一樣,柳宗元也直斥當時大多數官員就是「賊仔」,罵他們顛倒身分,忘了自己只是受薪俸的公僕,反過來奴役人民。儘管柳沒明言「還政於民」,但宗旨無異。千百年來,我沒聽過這篇「大膽辱罵」天下官吏的文章被禁。事實上,就連中共官媒也曾以〈送薛存義序〉借古諷今,如2013年7月17日《人民日報》有篇〈讀《送薛存義序》有感〉,作者說:
「用今天的觀點看,一切公務人員,拿的都是國家的薪水,而國家的錢又是納稅人繳納的。這就明確規定了,公務人員是老百姓的勤務員。說白了就是:老百姓是主人,“官”是公僕⋯⋯由於歷史的和現實的種種原因,如今在相當一些地方,柳宗元指出的“主僕顛倒”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他們顛覆了“官為民役”的原則,實施的是“民為官役”。在有的幹部中,“為人民服務”成了口號,言不由衷,有口無心。」
《人民日報》文章批評的是「相當一些地方」的幹部,但同樣的邏輯,其實完全可以指向中共的專政現實。當然,黨媒決不會這樣「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就叫「勢不同而理同」。鄒幸彤對「結束一黨專政」的解釋,只是將柳宗元早已講過的道理,在「国安法庭」上痛快淋漓地重申一次而已。不同的是,封建舊時代的柳宗元並未因為這篇贈序而被控「煽動顛覆」。
最後想說,見證過宏福苑火災的香港人,應該很明白何謂「受其直,怠其事,又從而盜之」的官吏,更明白什麼是「民莫敢肆其怒與黜罰」了。
相關文章
期待鄒幸彤在庭上讀《毛選》
想起楊憲益的六四發言

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請訂閱支持十三維度Patreon:
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