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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港府聲明不按事實 任建峰:我要求制裁檢椌官非法官 「他們是迫害者不是檢控官,賺的是陰質錢」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上周四舉行聽證會,之後發表報名點名呼籲制裁29名香港法官。特區政府發聲明批評美國國會卑劣無恥之外,更點名批評有份作供黎智英長子黎崇恩,更指任建峰詆毀法院,支持制裁法官。現居澳洲的任建峰回應港府批評,如果照鄧炳強標準,批評要根據事實,他的證供中沒有提過制裁法官,但要求制裁個別檢控官,「因為他們已經成為迫害者。是 persecutor,不是Prosecutor」。提據鄧炳強的標準,不是以事實去批評人,政府新聞稿是否亦應該像尊子般停刊。

被特區政府點名批評詆毀所屬法院,支持制裁法官。任建鋒說:「如果我們照鄧炳強的標準,批評還是批評,但也要有事實根據,他說我去慫恿別人,去制裁法官,如果大家真的去看我講過甚麼,可以看我那份書面供詞,我根本沒有說過要制裁什麼法官;我是要制裁個別的檢控官,因為他們已經成為迫害者, persecutor(迫害者)不是Prosecutor (檢控官),所以如果根據鄧炳強的說法,他們根本不是以事實根據來批評人,是不是政府的新聞稿應該像尊子一樣被停刊呢?」

對於實施制裁的成效,最重要是有否改變到被制裁的人的行為,以及能否阻嚇其他人效法他們的行為,而為未來帶來不同。「在聽證會上,我講過他們始終要打工養家,但問題他們不但止按章做事,更跳前幾十步,真的走開迫害人,根本沒有作為一個檢控官應該有的公平公正及尊重人權。」任建鋒指摘香港檢控官賺的是「陰質錢」,制裁可以令他們無法去世界各地旅遊、透過國際金融系統去花費;他們千方百計將香港年輕人送入監獄,又怎可以他們的子女可以去外國接受教育,享受自由空氣。

對於美國會否實施制裁,任建峰表示他們不能控制美國政府做任何決定,他本人是推動制裁檢控官,美國國會出報告要求制裁法官,並非出自他的供詞。不過,特區政府可以將法官及檢控官混肴,亦可以見他們目前的心態。

至於去美國國會作供,會否令被告處境更差,他說:「第一、我跟各被告有何關連?第二,目前已搞成這個地步,處境隨時已經差過中國大陸,那麽還可以再差到裹呢?」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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